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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生育伪造出生证明 200元“打水漂”还要拘留

2014-07-23 14:29 | 来源: | 浏览 :

   浙江在线07月23日讯 7月1日,家住市区洪源村的吴某因为伪造出生证明,被婺城警方行政拘留。

  吴某今年51岁。10年前他离婚后,认识了年纪相仿的离异女士毛某。两人相识不久后,便开始交往。2009年,他们生了一个女儿。好景不长,女儿才出生一段日子,两人就因发生矛盾而分手。因两人没有领证,也不存在法律上的结婚与离婚。

  今年6月,吴某的女儿到了读小学的年龄。上学需要户口,办户口需要提供出生证明,,吴某与毛女士没有结婚,所以没有开具出生证明。6月底,吴某在村子的某根电线杆上无意中看到一个伪造假证的电话。他想起女儿办户口的事情,便拨打了这个电话,与对方商量伪造假出生证明事宜。

  7月1日,吴某花200元拿到了假出生证明,便到婺城公安分局办证中心为女儿办理户口。出生证明上没有防伪标识,引起了办证中心工作人员的怀疑。

  婺城公安分局城北派出所民警针对此事到婺城区妇幼保健院进行调查。妇幼保健院查出,吴某没有在其单位开具过出生证明,这张出生证明是伪造的。当天,吴某被传唤到城北派出所。面对审问,他无从辩解,承认了造假事实。

  实际上,按照新的政策,两人未婚生育也是可以开具出生证明的。吴某与毛女士对法律不清楚,造成了这次的违法行为。民警告诉吴某,他在拘留期满后,可以与毛女士商量女儿落户的地点,再由当地妇幼保健院开具出生证明,以便办理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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