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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妇幼保健院2014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14-12-02 11:57 | 来源: | 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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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海南省妇幼保健院2014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中国·海南      发布时间:2014-12-01    字体[ ]

    海南省妇幼保健院2014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了完善学科建设体系、构建平台,培育优良的、梯队型的技术队伍,加快推进海南省儿童医院的建设,我院决定2014年向社会公开招聘50名专业技术人员。为做好招聘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14年7月31日前大学毕业的,且符合此次公开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6)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二)岗位条件

      1、符合岗位所需的资格:要求取得相应岗位师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2、符合岗位所需的工作经历:康复医师及康复治疗师要求在省级妇幼保健机构或三级综合医院从事相应岗位工作满六个月(以社保清单为依据),其余岗位要求在二级及以上医院从事相应岗位工作满六个月(以社保清单为依据),研究生毕业者除外。

      3、专业、学历等条件详见下表

    招聘岗位信息表

    招聘岗位

    招聘

    人数

    专业要求

    基层指导科医师

    2

    妇幼保健、卫生统计

    或预防医学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临床护理

    2

    护理学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急诊科医师

    3

    临床医学或急诊医学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

    心电图诊断医师

    2

    临床医学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

    儿科医师

    8

    临床医学或儿科学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

    儿外科医师

    2

    临床医学或外科学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

    骨科医师

    2

    临床医学、中西医临床

    或外科学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

    妇产科医师

    4

    临床医学或妇产科学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

    麻醉科医师

    2

    临床医学或麻醉学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

    耳鼻喉科医师

    2

    临床医学或耳鼻喉科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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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学检验技师

    2

    医学检验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

    医学检验技师(输血科)

    1

    医学检验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

    西药药师

    1

    药学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

    眼科医师

    2

    临床医学或眼科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

    2

    临床医学或医学影像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

    放射科医师

    3

    临床医学或医学影像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

    放射科技师

    1

    临床医学或医学影像技术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

    病理科医师

    1

    临床医学或病理学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

    小儿康复科康复医师

    1

    临床医学、康复医学

    或中医针灸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

    小儿康复科康复治疗师

    7

    康复治疗学、心理学或教育类相关专业

    大学专科及以上

      注:研究生以最高学历所对应的专业为准。

      三、招聘程序

      (一)信息公布

      招聘公告发布在海南省人民政府、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卫计委及海南省妇幼保健院的门户网站。

      (二)接受报名

      1、报名地点:海口市龙昆南路15号海南省妇幼保健院人事科。

      2、报名时间:2014年12月10日-2014年12月25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

      3、报名方式:应聘者在海南省妇幼保健院的门户网站(www://hnsmch.org)下载填写《海南省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粘贴1寸彩色相片2张,并将个人毕业证、学位证、毕业证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下载打印)、资格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复印件各1份,邮寄或送到海南省妇幼保健院人事科。

      4、联系方式:

      联系地点:海口市龙昆南路15号海南省妇幼保健院人事科

      邮政编码:570206 邮箱:hyz66789460 @163.com

      电话:0898-36689161或18689856316

      传真:0898-36689190

      联系人:曾和英、贺晶晶、夏 玥

      5、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合事实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如聘用后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况,将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报名经初审合格者,通知参加考试,经考试合格择优聘用,未被聘用者材料将不予退还。

      (2)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

      (三)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报考。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将于考试前7个工作日在海南省妇幼保健院门户网站公布。

      (四)组织考试: 分为笔试和面试二部分

      1、笔试: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以不低于3:1的比例开考。

      (1)笔试时间:2015年1月上旬(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有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范围:以应聘岗位的专业知识为主,兼部分公共科目内容,不指定复习用书。

      (3)笔试方式: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实行百分制,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招考领导小组划定,笔试成绩及笔试合格分数线在海南省妇幼保健院门户网站公布。

      2、面试

      (1)面试形式与内容:面试顺序采取抽号方式,每个岗位准备7道专业知识考题,3道公共科目考试。每位考生抽2道专业知识考题、1道公共科目考题作答。

      (2)面试时间与地点:2015年1月下旬(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考官由2位外单位专家和我院3位专家共5人组成,邀请上级主管部门纪检监察人员全程监督。在笔试成绩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确定。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4)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综合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成绩在海南省妇保健院门户网站进行公布。

      (五)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我院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取消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考察

      根据岗位要求,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两周的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品质、实际工作能力等情况考察。考察期满作出鉴定意见,提交医院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七)公示招聘结果

      经考试、体检及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海南省妇幼保健院门户网站公示,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报上级主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结果及时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示期间有问题的,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及待遇

      1、聘用:应届研究生毕业者试用期六个月,有一年以上工作经历者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入编。

      2、待遇:执行海南省政府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监督管理

      本次招聘工作由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指导和监督。

      有关招聘实施情况,将在海南省妇幼保健院网站( )上及时发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并保持通讯联系畅通。本招聘方案未尽事宜,由海南省妇幼保健院负责解释。

      纪检监督电话:65388319。

      附件:海南省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海南省妇幼保健院
    2014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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