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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寿女子八年艰辛维权 为民网介入后得以继续治疗

2014-12-02 12:10 | 来源: | 浏览 :

为民网常德12月1日讯(记者 黄粒粟 李维政)9月26日,为民网报道了常德汉寿县村民龚福云车祸后维权八年生活无以为继,同时需继续治疗的事迹,报道受到了当地司法局、法院等部门的密切关注。在媒体和相关部门的帮助下,龚福云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后续医药费问题已经基本解决。

汉寿女子八年艰辛维权  为民网介入后得以继续治疗

龚福云维权案在汉寿县人民法院蒋家嘴法庭开庭。为民网记者 李维政 摄

维权八年无以为继 媒体介入后初见曙光

龚福云现年41岁,益阳人,十年前嫁与汉寿县张家铺村民,育有一子一女。八年前,正值青春年华的她却遭遇车祸,为了医治伤情,龚福云几乎是花光了一辈子积蓄,且欠下了近十万元的债务,可仍旧是举步维艰。由于龚福云的法律知识相对匮乏,不知道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故对于车祸事故责任方的追责找不到合理的途径。

在为民网的介入下,通过咨询律师,龚福云才萌生了正当维权的意识。为民网首席法律顾问、上海建纬(长沙)律师事务所律师戴美华研究其早期案卷后认为,在车祸发生后,法院虽已判决并督促执行支付了龚福云12万余元赔偿款,但其中并不包括后续治疗费用。如今伤情仍有反复,虽时隔八年,再次起诉事故责任方追加赔偿亦是可行。

相关部门通力支持 公益律师全力服务

为民网记者遂随同龚福云就此事求助于汉寿县司法局,该局副局长黄建斌在听取了该案件的分析后,表示该案件比较复杂,但帮助社会弱势群体维护自身权益是义不容辞的责任,将全力促成此事。

在黄建斌的协调下,汉寿县法律援助中心马上接收了此案,并义务提供律师为龚福云进行法律诉讼服务,汉寿县人民法院受理诉讼后亦是免去了龚福云八千多元的诉讼费。

汉寿县法律援助中心首席律师陈友良主动承担了帮助龚福云维权的任务,并马上为其梳理诉讼程序。陈友良本是湖南某律师事务所的一名资深律师,但他毅然放弃了省城优厚的待遇,自愿参加湖南省法援苍生法律援助活动,并指派到汉寿县法律援助中心专项法律援助服务,为弱势群众进行了多次成功的维权,可谓经验丰富。

陈友良分析,,此案的焦点在于赔偿金额的确认和三个被告(客车公司、保险公司和摩托车驾驶员)的责任比例及赔付依据的认定。为此,陈友良做了大量的证据收集和整理工作,并据此查阅了大量的法律条款。

赔偿费用辩论后协商确定 完成夙愿后笑靥如花

汉寿女子八年艰辛维权  为民网介入后得以继续治疗

维权八年、历经风雨的龚福云终于木讷地笑了。为民网记者 李维政 摄

11月25日,龚福云车祸维权案在汉寿县人民法院蒋家嘴法庭开庭,原告方呈递了大量的证据并要求被告赔付后续医疗费、鉴定费、伤残补助费等十项费用共计301985元。在扎实的证据面前,被告方对于事件的权责关系并无异议;但在各项费用的核计方面,双方展开了激烈的辩论,最终经过法庭现场协调,被告方同意赔偿原告14万元人民币,双方签署法庭现场协调书,赔偿款项将在25日内支付。

“我好高兴的,等了8年,终于可以治好我的腿了,14万基本上够我换髋关节了,真的感谢为民网!”面对为民网记者的采访,龚福云愁眉不展的脸上终于露出了灿烂的笑容。

 

[责编:方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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