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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国家、省、市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要求以及国家《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文),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增强支撑发展能力,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依据《济南市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以下简称《纲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2015年济南市科技发展计划编制指南。
一、总体思路
以改革为动力,以培育壮大企业创新主体,提升创新能力为核心,以促进加快技术成果与市场的深度融合为根本,以支撑实体经济发展和科技惠及民生为目标,以提升产业发展水平为重点,强化协同创新,合理配置资源,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探索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效益为标准的创新资源配置和使用方式。
二、2015年科技计划总体框架
1、产业发展专项
(1)领军企业关键产品提升计划
(2)小巨人企业关键产品提升计划
(3)金种子企业关键产品提升计划
2、社会民生重大专项
3、创新型城市建设专项
(1)科技创业企业支持计划
(2)人才引进跟踪支持计划
(3)临床医学科技创新计划
(4)农业科技特派员计划
(5)软科学计划
4、公共平台建设与孵化器专项
(1)公共技术支撑平台建设支持计划
(2)优秀孵化器奖励支持计划
5、科技金融专项
(1)科技风险投资专项资金
(2)科技企业贷款风险补偿金
(3)科技企业贷款贴息
(4)科技企业贷款担保资金
6、专利实施促进专项
三、科技计划的支持重点
1、产业发展专项
(1)领军企业关键产品提升计划:支持对象为年销售收入过亿元企业。围绕全市确定的实体经济重大项目、重点产业、特色产业,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水平高,对促进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培育壮大新的经济增长点、提升产业竞争能力有重大带动作用,有望列入国家和省重大科技计划的产业化项目。支持项目所处阶段应至少达到中试水平,能较快实现产业化和规模化。适用于企业研发、成果转化和国际合作项目的产业化。由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处(以下简称“高新处”)、农村科技处(社会发展科技处)(以下简称“农社处”)、科技合作处分别组织管理。
(2)小巨人企业关键产品提升计划:支持对象为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以上,通过支持有望3年内年销售收入达到1亿元以上的高成长型企业。适用于企业研发、成果转化和国际合作项目。项目由高新处、农社处、科技合作处分别组织管理。
(3)金种子企业关键产品提升计划:支持对象为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以下中小微企业,助力大批小微企业尽快成长为规模以上企业。适用于企业研发、成果转化和国际合作项目。项目由高新处、农社处、科技合作处分别组织管理。
2、社会民生重大专项
旨在解决社会民生领域的重大科技问题。支持对象为有较高创新水平、较好经营业绩,较强组织实施能力的企事业单位,聚焦社会民生重点、热点、难点,通过专项实施,在城市发展、节能环保、食品安全、公共安全等方面能产生重大影响的项目。由农社处组织管理。
3、创新型城市建设专项
(1)科技创业企业支持计划:支持对象为符合济南科技11条政策规定,由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和高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包括各类研究生)到各类科技园区创办、领办的科技型企业,或者高校、科研单位为推动职务发明成果转移转化以单位资产、资金创办的科技型企业。由科技合作处组织管理。
(2)人才引进跟踪支持计划:旨在对引进创业人才项目研究与后续开发进行跟踪支持和资助。支持对象为已引进的高层次创业人才(团队)和千层次创业人才创办或参股的企业。由政策法规处组织管理。
(3)临床医学科技创新计划:支持对象为济南市域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包括省、市、区县、乡镇公立和民营医院等,重点是临床技术的创新与应用。由农社处组织管理。
(4)农业科技特派员计划:旨在推进农业新技术、新品种的研发、应用及特派员创业,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支持对象是具有专业技术特长的高校、科研院所的技术人员,农业技术推广部门的科技人员,当地具有专业技术特长的人员以及农业企业、专业协会和合作社的技术及管理人员。由农社处组织管理。
(5)软科学计划:按照十八大提出的“五位一体”战略,紧紧围绕我市在经济、科技、文化、社会、生态发展方面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为各级管理决策部门提供科学咨询服务。支持对象为能够综合运用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多门类、多学科知识开展软科学研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由政策法规处组织管理。
4、公共平台建设与孵化器专项
加快公共技术支撑平台与孵化器建设,为创新创业提供优良环境。支持对象是各县(市)区、高新区以及企业根据区域产业发展需求,在园区、基地、企业建设的具有创新服务功能的专业技术平台与创业服务功能的孵化器。由科技成果处组织管理
5、科技金融专项
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方式,探索建立科技风险投资、科技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贷款贴息、贷款担保等多元化科技投入方式, 重点支持中小微企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具体实施按已出台的有关规定执行。由创新办协调督导处组织管理。
6、专利实施促进专项
用以鼓励支持发明创造,突出专利申请质量导向,重点资助以企业为主的职务发明、经代理机构代理的发明专利申请以及向国外申请发明专利,按市知识产权局制定的年度专利补助方案实施。由市知识产权局组织管理。
四、支持领域
(一)电子信息
1、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关键技术及应用。重点研制推广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云计算服务器、海量存储、特种计算机等云计算基础设备。大力推动云计算核心软件和支撑平台的研发,重点突破云服务开发与部署等云计算软件关键技术,研究面向海量存储管理的软件技术以及云计算、大数据在金融、电信、能源、政府、农业等行业的推广应用。大力推动物联网技术创新,重点支持超高频RFID标签、适用于物联网的新型近距离无线通信技术的研发。发展嵌入式系统设计、芯片设计、片上系统等物联网相关产品,面向农业、医疗、烟草、现代物流、食品药品监管、安监等领域发展与物联网技术相融合的新一代管理软件和应用软件。
#p#分页标题#e#2、软件。大力发展软件中间件、三维计算机辅助设计/计算机辅助制造软件系统、信息安全技术和产品。发展面向电力、交通、金融、政务、通信、社会管理、民生服务和现代农业等领域的应用软件。大力推动智慧城市试点示范工程建设。
3、集成电路。重点支持计算机存储芯片、数字音视频处理芯片、信息安全芯片、汽车电子专用芯片、数字化仪表专用芯片、射频识别(RFID)芯片等通用类、消费类芯片设计与相关生产技术的研发;支持集成电路测试封装线建设与发展,支持电子设计自动化(EDA)设计工具。
4、网络与通信。重点支持下一代网络通信相关的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工作,包括传输交换设备、移动通信设备、接入设备以及网络增值业务应用系统;大力推动下一代网络相关应用及服务模式创新。
(二)先进制造
1、数控装备。重点支持发展高速精密数控车床、加工中心、数控专机和成形设备、自动化生产线、内燃机、压力机、试验机、工业机器人及特种机器人等光机电一体化设备及关键配套零部件。
2、交通装备。重点支持重型车整车技术以及发动机、变速器、离合器、车桥等关键总成和汽车关键零部件技术研发和成套设备。研究动力电池组及管理系统等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技术及总成产品。
3、电力装备。重点支持特高压输电技术、智能电网技术、新型节能配网专用变压器等关键技术研究开发,支持汽轮机、发电机等发电设备研发,支持特高压变压器、自动化控制装备及系统、配网自动化、新一代智能变压器等输配电设备研发,支持无功补偿设备等电力节能环保设备研发。
4、工业电子和消费电子。加快功率半导体器件、显示器件、半导体发光器件、汽车电子、电力电子、工业控制等产品和系统的开发及行业应用,支持小家电和高性能、智能化仪器仪表研发,加快数字电视机顶盒、数字多媒体终端产业化进程。
5、制造业信息化。加快推动制造业信息化,推进“大型骨干企业数字化应用示范、制造物联与智能制造应用示范、服务型制造应用示范”三大应用示范工程,重点研究开发面向制造行业的高端三维CAD设计、集约化经营管理、商务智能、云制造与SaaS(软件即服务)服务支撑平台等关键技术。
(三)新材料
1、高性能半导体材料。开发具有电、磁、光、声等功能效应的高性能材料,重点研究开发光电子材料的生长技术、外延技术、封装技术。重点支持铌酸锂单晶薄膜材料研发及制备。支持研究开发锂电池专用新型电极材料及电解液生产关键技术。
2、新型高分子材料。重点支持有机高分子材料、有机氟材料、有机硅材料、高分子聚乙烯材料等材料及制品的研究开发。
3、胶体材料。支持纳米银浆、纳米纤维滤膜、超细材料等胶体材料研发。
4、高性能金属材料。重点支持高强、高韧、耐高温、耐腐蚀、抗磨损的结构材料以及高性能特种功能材料。开展熔融还原技术、洁净化和细晶化钢铁制备技术的研究,开发高强度、耐磨、耐高温、耐腐蚀等特性的高附加值特种钢材产品。支持高强度、高韧性铝合金、镁合金等研究。
5、高性能碳纤维复合材料、特种玻璃材料。重点研究开发高性能碳纤维、特种玻璃等新品种高性能纤维制备及产品生产技术。
(四)新能源与高效节能
1、太阳能热利用。研究开发标准化、通用型太阳能热水系统组件,开发中高温太阳能集热技术及应用,开展太阳能高效利用技术研究,积极研发光热发电和系统集成技术,加快太阳能光热利用与建筑一体化步伐。
2、太阳能光伏应用。加快发展光伏晶硅材料、晶硅太阳能电池、薄膜太阳能电池、建筑用太阳能电池组件、光伏发电控制系统。
3、风电装备和风能利用。支持大功率风电机组及海上风机的研发,开展风力发电与大规模储能技术、多能互补发电系统等技术研究。
4、地热能。积极研发推广地源及水源热泵技术,大力发展热泵空调等地热应用产品。
5、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技术。重点研究开发废旧钢铁、废塑料等再生资源回收、分选和处理技术等。
6、节能技术。重点研究开展化工、钢铁、冶金、石化、造纸、电力等高耗能行业节能关键技术研究。
7、循环生产技术。重点研究开发石油化工、矿产与冶金、电力、造纸、食品、医药、机械与装备制造业等循环经济中关键技术等。
(五)生物与制药
1、非粮生物质原料的生物炼制、生物能源规模化生产技术。开展木材、秸秆、玉米芯组分的精细分离与转化等高值化利用技术与装备研究,开发相关高值产品。研究开发以工业和农林生活废弃物为主要原料的非粮生物乙醇、生物柴油等生物能源产品的共性、关键技术和专用设备等。开展生物质气化技术、生物质制取合成燃料技术、生物燃料发电技术等的研究与开发。
2、生物药物。加强生物技术产品及相关技术的研发,重点研发重组蛋白的突变体、修饰体、融合体等类药物,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生物技术药物。加强生物技术药物的关键技术研发,尤其是哺乳动物细胞表达体系的上游构建、细胞大规模培养等限制我国生物技术药物发展的关键技术,推进产学研一体化,建立相关技术平台,实现基因工程抗体的产业化。
3、生物医学工程。加强医疗器械、医用材料、医用设备等领域关键技术开发,以生物医学材料制品、生物人工器官、医学影像和诊断设备、医学电子仪器和监护装置、现代医学治疗设备、医学信息技术、康复工程技术和装置、组织工程等领域为重点,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设备,加强产学研联合,加快实施人工肾、人工关节、血管支架、人工皮肤、肿瘤放疗一体化设备、血液分离净化器等一批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促进一次性医疗器械的发展,逐步形成规模较大的生物医学工程产业。
4、化学药物。在原料药行业方面,加大自主创新,对即将到期的专利名药物进行仿制创新,提高工艺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在制剂药行业方面重点改造抗生素工艺技术,开发疫苗与酶诊断试剂、活性蛋白与多肽类药物和靶向药物,研究与开发氨基酸工业和开发甾体激素、人源化的单克隆抗体、血液替代品等,不断推动工艺技术的升级,发展新兴药品。形成热镇痛类、抗感染类、心脑血管类、糖尿病类、维生素类、抗肿瘤类等制剂的规模化生产。
#p#分页标题#e#5、中药及天然药物。推广中药材标准化种植,从源头开始实施中药材种植质量管理规范;开发重点中药品种和植物药,加强中药品牌建设,重点发展中药膜剂、滴丸、微丸等先进剂型,推广生物酶仿生提取、膜分离、超临界萃取等新技术、新工艺在中成药研发和生产中的应用,不断提高中药提取、提纯水平。开展中药工艺标准化研究、标准样品制备技术研究、地道药材有效组分和成份的确定研究。
(六)现代农业
1、农业新品种和种质资源。开展动植物新品种的研发、引进和示范应用,加强地方特有林果、畜禽、水产、作物种质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利用。研究开发主要农作物、林果、畜禽与水产优良种质资源发掘与共享技术,种质资源分子评价技术,动植物分子育种技术和定向杂交育种技术,规模化制种、繁育技术和种子综合加工技术。
2、动植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关键技术研究。研究开发新型生物农药、生物疫苗、新型兽药等生物制品,研制专用原料药、兽药新剂型、中兽药及复方制剂等新产品。加强重大畜禽疫病高效防治技术的研究,开发简便易行、灵敏特异的诊断技术和试剂。
3、农业设施。研发高效设施化栽培、种植、养殖、无土栽培、工厂化生产及自动控制设施、设备及技术。研发储藏保鲜和高档产品加工技术。开发设施内光、温、水、肥及病虫害控制,脱毒苗无土化栽培等智能化控制技术。
4、农业投入品。研究开发新型保水剂、新型高效抑制剂,开发环境友好缓释、控释肥和专用控释复混肥,研究开发新型生物可降解地膜及生态膜,生物农药和高效、低毒、低残留新型农药。
5、农产品加工。农产品加工、贮藏保鲜关键技术,支持地方特色型和对外出口型农产品精深加工技术创新。
6、农业资源高效利用。开发土、肥、水、气等农业资源高效利用技术、废弃物资源化循环利用等。开发可降解农用生物质新材料、新型酶制剂产品等技术与工艺。
7、农业水利和机械。研究开发农业高效用水、节水、雨水利用、水肥一体化、污水净化利用等节水技术和设备。开展微灌系列技术及设备的研制与开发,组装设施栽培节水技术体系。加强农业机械装备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开发,开发环保、标准和智能化设施农业装备,开发适于家庭农场智能化农机装备及配套零部件。
(七)资源与环境
1、污水处理、回用与生态修复。重点开展对工业废水、生活污水的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复合型湿地自流净化技术及检测设备研发,新型可持续人工湿地等关键技术、湖泊富营养化防治技术的研究与开发。
2、面源污染控制技术。重点开展农村污水处理--沼气生产--中水利用—生活垃圾处理等面源污染控制等核心技术的研究与开发,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研发。
3、重点行业污染控制技术。围绕火电、钢铁、建材、化工、冶金、食品等重点污染行业,重点研究开发控制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挥发性有机物、细颗粒物等排放的技术及装备。
4、细颗粒物污染控制技术。重点研究开发湿式电除尘技术、团聚技术、电-袋混合式除尘技术、超细粉尘高效捕捉技术、汽车尾气催化剂、工业废气物治理技术以及耐高温、耐腐蚀纤维及过滤材料、优质滤袋和设备,汽车尾气治理技术等。
5、大气环境监测预警技术。重点研究开发固定污染源连续(自动、在线)监测技术、大气环境质量预报与预警技术等。
6、建设绿色生态屏障。重点研究城市生态隔离带和防护带示范建设,加强城市裸露土地、闲置土地、矿山等生态治理技术推广,抑制扬尘产生。
7、固废综合利用技术。重点研究开发赤泥、白泥、城市污水处理厂剩余污泥、餐厨垃圾、城市园林废弃物等无害化处理及资源化利用技术与设备等。研究开发建筑废物分类与再生、资源化利用、以及再生混凝土高性能化等关键技术。
8、水资源高效利用技术。重点研究开发电力、造纸、钢铁、油气开采、化工、纺织等高耗水行业节水与中水回用技术改造、矿井水利用、空中云水资源开发技术等。
(八)临床医学
1、重点病种的规范化诊疗技术研究。针对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疾病、消化系统疾病、泌尿生殖系统疾病、内分泌与代谢性疾病等非传染性重大疾病,以重点病种为对象,,系统开展早期预警和诊断、疾病危险因素干预等关键技术研究,形成规范的临床诊疗关键技术,个性化诊疗技术。
2、新型临床诊疗技术创新。针对常见病、多发病,围绕重点人群、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开展临床治疗、临床医学影像和分子诊断、临床干细胞等医学生物工程技术等专项诊疗关键技术研究和攻关,有效解决临床实际问题和优化医疗服务模式。
3、公共卫生及应急关键技术防治研究。开展重要传染性疾病和新发、突发传染病疫情防治研究,加强疫情的防控、早期快速诊断方法研究;开展灾难(害)医学研究,环境因素、职业危害和生活习惯等导致的相关疾病以及重要地方病的预防控制研究;开展血液安全、实验室生物安全等相关技术研究。
4、基层适宜卫生技术转化应用。开展基层社区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指导等卫生服务需要的安全、有效、经济、成熟、操作简便的卫生适宜技术的转化、推广、应用和效果评价。重点研究开发常见病和多发病的监控、预防、诊疗和康复技术,远程诊疗和技术服务系统。
5、重大精神疾病和行为障碍的识别技术与干预治疗。重点开展神经症早期识别与治疗方案优化、精神创伤后应激障碍的识别与干预模式、青少年行为障碍相关特征与干预模式、精神分裂症早期诊断技术与规范化治疗、抑郁症诊断方法和标准化综合治疗模式等方面的研究。
6、优生优育,提高人口素质技术研究。重点发展生育监测、生殖健康等关键技术,加强新生儿重大出生缺陷的早期筛查诊断新技术、 遗传病预测技术和出生缺陷防治研究,开展农村、社区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服务模式的研究等。
(九)社会民生重大专项
1、社区养老与重症患者紧急救护。开展电子保姆、呼救平台、远程监控与救治、居家养老信息服务等社区养老与紧急救护方面先进技术成果的转化应用,建立“医院—社区—平台—家庭—老人”一体化的养老和救护模式,为老年人养老和护理保健提供科技示范。
2、临床医学研究平台。支持依托市域内三甲医院与县(市)区结合共建的济南市临床医学(转化医学)研究平台,要求惠民面宽,优先支持能够利用国内外先进技术成果的平台建设。
3、饮用水安全。研究饮用水水质预测预判、藻类处理、微污染有机物处理等关键技术和直饮水关键技术及工艺推广。
#p#分页标题#e#4、PM2.5污染控制。针对我市细颗粒物(PM2.5)污染严重、雾霾现象严重的状况,推广燃煤电站、工业锅炉、冶金窑炉、化工等重点行业的PM2.5控制适宜技术,形成适我市特点的PM2.5污染控制技术体系,建立示范项目。
5、科技创安民生。以信息化和科技手段为基础,以技防科技为载体,建立科技创安技术平台和技术推广体系,重点支持“民生警务平台”、“移动视频监控社区全覆盖平台”、“物业安保报警平台”、“农村综合技防工程”、“一键通邻里互助系统”、“农村应急广播系统”等示范工程,建立以科技为支撑的治安防控网络,有效提升城市治安防控水平和打击犯罪能力。
6、道路安全。组织实施智能交通科技惠民示范,集成、推广普及道路交通安全技术、道路施工安全技术、道路信息安全建设、交通拥堵实时播报与信号灯智能控制技术、交通事故预防与快速处理技术、校车大型客货车等重点车辆安全运行技术等,形成宣传培训和技术推广体系,建立科技成果推广普及平台。
7、食品安全生产。加强食品安全监测、科学评估、突发事件应急关键技术研究;推广普及高标准的农产品安全生产与质量控制技术、食用安全指标快速检测技术、农药残留快速检测技术及质量追溯等先进的食品安全技术,建立达到发达国家标准的农产品安全生产示范基地和品质保障体系和机制,让群众吃上放心食品。
8、城镇发展与其他社会事业。围绕家庭农庄发展建立技术服务平台,集成推广农业机械化、农业信息化、循环养殖、清洁生产等技术,建立农业信息化、农产品质量管理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农民服务平台,为广大农民开展家庭农庄建设提供科学化和信息化服务。
9、科技民生示范县、示范基地(园区)。以县(市)区政府或可持续发展实验区为主体,面向区域内企业和基层群众开展先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应用一批先进技术成果,实现科技惠民。要求组建由主要领导牵头的领导机构,出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建设期内结合地方需求组织实施科技惠民项目3项以上,转化科技成果10项以上,形成产值3亿元以上,惠民群众5万人以上。
五、项目的申报与管理
2015年科技计划框架下,除科技金融专项、专利实施促进专项外,其它专项计划的申报、受理、评审、立项、实施、验收将启用新的计划管理系统运行操作,具体申报时间在新系统运行上线后另行通知。
申报项目应符合《指南》要求。课题组人员学科、年龄应结构合理且相对稳定,课题负责人在相关专业和研究领域应具有一定的学术地位和技术优势,并具有与项目相关的研究积累和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信誉良好。
(一)项目申报
实行网上常年申报。项目按承担单位的行政区域隶属关系和行政隶属关系逐级申报。申报项目单位需在新申报系统重新注册,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按计划类别要求,从网上申报到科技计划管理系统。
(二)申报要求
1、申报主体
申报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账户的机关、企事业单位或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鼓励驻济高校、科研机构与我市企业建立长期紧密的合作关系,共同推动企业科技创新水平提升,更好地服务于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申报单位申报时填写单位全称(与公章保持一致),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以联盟理事长单位为主申报。申报企业原则上应纳入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统计范围,优先支持建立了市级以上(含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研发机构的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等(年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下企业除外)。
2、申报数量
一个申报单位只能申报计划框架中一个类别项目。企业年度销售收入在10亿元以上的大企业集团、三级甲等及以上等级医院可放宽到3项。
3、领军企业关键产品提升计划申报要求
在符合基本要求的基础上,申报领军企业关键产品提升计划的企业应具有较大的企业规模和较好的经营业绩。申报企业上一年度销售收入应不低于1亿元,已建有省级以上企业研发机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企业重点实验室等),拥有1项以上发明专利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资产负债率不超过60%,单位自筹资金与申请资助资金的比例不低于5:1。对注册时间较短的新企业,条件可适当放宽,但要求申报的项目技术创新水平有较大突破、产业化规模大、投资额度高、预期经济社会效益显著。
4、社会民生重大专项申报要求
在符合基本要求的基础上,申报单位需与县(市)区政府,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签有合作协议。长期从事本领域研发推广工作,取得了具备转化条件的重要民生科技成果、可以技术转让购买并能够惠及万人以上较多数量的百姓;已建立产学研密切合作的协同创新机制,能够调动相关资源开展工作,具有良好的项目实施条件,能够保障项目完成与成果推广普及。县(市)区党委、政府、市直部门高度重视,能够针对项目给予专门的组织保障和政策支持。具有可操作的实施方案并已通过专家论证,各项保障措施真实可靠到位。要求地方财政配套资金不低于所申请市级财政补助金额。申请单位自筹经费必须确保完成项目任务。
5、科技创业企业支持计划申报要求
在符合基本要求的基础上,注册时间截止到2014年6月30日不超过36个月的科技型企业。投资参股的股权比例不低于20%,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高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创办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10万元)。已获该类计划支持的单位本计划不再重复支持,可申报市级其他类别计划。
6、人才引进跟踪支持计划申报要求
在符合基本要求的基础上,企业注册1年以上,运作良好,上一年度销售收入达到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已有风险投资跟进的企业除外。引进人才为申报项目主持人且项目正在实施,创业启动资金已全部到位。已获该类计划支持的单位本计划不再重复支持,可申报市级其他类别计划。
7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申报资格
(1)项目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
#p#分页标题#e#(2)上一年度申报单位没有研究与开发(R&D)活动和投入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重点服务业企业在上一年度市统计局组织的企事业单位科技活动统计中,研究开发(R&D)活动和投入指标未填报数据或填报数据为“0”的;
(3)已承担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实施期满未提出验收申请的;
(4)主管部门所辖实施期满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率不足90%的;
(5)验收过程中,项目承担单位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
(6)项目承担单位有截留挪用、不按规定用途使用、骗取财政资金、挥霍浪费等行为的;
(7)同一项目或项目类似、无实际性突破,已经立项支持过的;
(8)其它不符合申报要求的情况。
8、申报单位应提供以下材料
(1)项目申报表(按照样表格式填写)。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不体现申报单位、课题组人员等有关信息)。
(3)专利法律状态查询报告(软科学及平台项目无需填写);技术查新检索报告可作为项目实施必要性的佐证材料,不再作为必要条件。
(4)上一年度财务报表。企业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注册时间不满一年企业提供企业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月度财务报表);事业单位提供部门决算报表中资产负债简表和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附件。能证明企业资质及与项目有关的其他附件材料。
(三)项目申报受理及管理
1、申报受理
所有计划类别的项目实行常年申报,常年受理。根据年度工作实际情况,设定参评项目截止时间,截止时间之前申报并符合参评要求的参加年度评审,之后申报的转入下一立项年度。参评项目截止时间在科技计划申报系统内另行通知。
2、项目库管理
(1)项目申报单位在线提交项目由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自动进入项目库。入库项目在专家评审前,申报单位需提交项目月度进度表和财务月度报表。跟踪管理工作由项目主管部门、市科技局、市财政局主管处室就项目实施的基础条件、技术水平、创新能力、项目进展、企业经营、财务状况等方面进行考察,不符合条件的不参加评审。县(市)区、高新区管理的项目,县(市)区、高新区科技主管部门应与县(市)区、高新区财政部门按照指南要求共同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查把关,并以正式文件的形式提出推荐意见上报至市科技局和市财政局。
(2)专家评审前由主管处室根据跟踪管理情况,依据《指南》支持重点确定参评项目。未按计划管理要求提交项目进度表和财务报表情况的不参加评审。
(3)市科技局条件财务处会同市财政局负责组织财务专家或聘请中介机构对项目进行财务评审考察。对财务考察评审不合格的申报项目一票否决。
3、项目审定
项目评审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最大限度地采取异地专家网上评审与业务处室刚性指标评审相结合方式,消除人为因素对评审的影响。确需通过专家评审会议评定的,一律安排媒体和同行专家作为观察员予以监督。所有项目评审,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评审结果确定后,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立项资格
(1)除中央、省、市有明确规定用于配套支持的项目外,同一年度内,已获得政府其他产业引导资金支持的同一企业;
(2)财务考察评审不及格的;
(3)其它不符合立项要求的情况。
政府产业引导资金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可通过网络查阅《关于改进和加强市级产业发展财政专项引导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意见》(济政办发[2010]71号)。
六、项目立项
2015年济南市科技发展计划拟立项项目200项左右。市科技局、市财政局根据专家评审、处室和财务考察情况,确定支持项目名单、支持方式及经费额度,按规定程序下达立项文件。
七、资金支持方式
按照国家《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文)和全市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要求,自2015年起,将根据不同计划的性质与功能定位,探索市级科技计划由原来单一的事前支持,改为事前支持与后补助、贷款贴息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支持方式,在领军企业关键产品提升计划、临床医学科技创新计划、公共平台建设与孵化器专项等计划中部分先行尝试后补助的资助方式。如有新政策出台,将按新政策调整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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