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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就医疗器械五整治召开第三次新闻发布会

2014-07-11 09:27 | 来源: | 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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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就医疗器械五整治召开第三次新闻发布会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门户网站  | 发布:2014-07-09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于7月8日(周二)上午9点30分在总局0309会议室召开医疗器械五整治第三次新闻发布会,通报案件及抽检结果。

发布会主席台

  颜江瑛:
  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参加我们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医疗器械“五整治”第三次新闻发布会,这个新闻发布会是在今年3月15日医疗器械“五整治”正式启动以后,,前两次也举行了发布会,“五整治”这个活动也在有序推进。今天医疗器械监管司的童敏司长和稽查局的毛振宾局长分别向大家介绍一下“五整治”经过了三个半月的时间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总局的统一部署积极行动,有序推进,取得了一些阶段性的成果。分别把我们这一次有关一些案件的情况和我们医疗器械查处的违法广告、生产经营情况,严厉打击制假售假的情况等等跟大家做一个介绍,同时也在会上向大家介绍组织的对部分医疗器械产品进行的国家专项监督抽验结果,这个结果大家手上应该拿到一些材料,有什么问题大家可以关注以后再跟我们医疗器械司、监管司进行进一步沟通。下面请医疗器械监管司的童敏司长介绍一下“五整治”专项行动的一些情况,并且对医疗器械国家专项监督抽验的有关情况做一个通报。

  2014-07-08 09:44:18

  童敏:
  各位记者朋友们,女士们,先生们:

  自3月15日总局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5个月的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以来,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齐心协力,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开展的有声有色,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下面我通报两个方面的情况:

  一、关于专项行动的进展情况

  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总局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的总体要求,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全力推进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具体体现在以下七个方面:

  一是周密部署,迅速开展行动。各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迅速成立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制定实施方案,进一步突出整治重点,细化工作安排,使专项行动按照统一的要求、统一的标准、统一的程序和统一的节奏有序开展。

  二是多措并举,积极开展科普教育。各地按照总局的安排部署,相继开展知识竞赛、开放日等主题活动,以不同的方式在企业、医院、社区、学校等公共场所,分发张贴《医疗器械科普知识百问》及宣传手册和宣传折页,及时发布警示信息,广泛开展科普教育活动,现场讲解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的主要内容和重点举措。

  三是营造氛围,广泛开展新闻宣传。各地充分利用网络、报刊、电台、电视等各类媒介,广泛报道进展情况,扩大专项行动声势,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据统计,各地对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进行宣传报道50383次。

  四是抑恶扬善,质量万里行活动有序推进。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等十几家中央媒体及地方媒体深入政府监管部门、检测机构和生产企业,开展大型调研采访报道。目前,“医疗器械质量万里行活动”已先后在北京、天津、上海、江苏、广东、山东等6个省(市)开展,充分展示了我国医疗器械产业蓬勃发展、产业转型和自主创新能力。

  2014-07-08 09:47:30

  童敏:
  五是狠抓落实,专项行动初见成效。各地组织力量对“五整治”涉及的重点环节、场所及企业进行集中排查,对有线索的重点企业和场所深入开展监督检查和整治。同时,结合当前监管实际,开展了部分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管理规范飞行检查、高风险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关键环节监督检查、透明质酸钠和定制式义齿专项检查。目前,省局已基本完成总局交办的《重点监督检查企业和产品名单》的调查处理工作。截止6月30日,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共核查注册申请真实性品种3318个,发现虚假申报品种11个;检查企业单位273632家(次),其中生产企业7904家(次),经营企业130434家(次),使用单位135294家(次);警告、责令改正26736家,责令停产停业319家,撤销证件250张。

  六是督导督查,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为加强对专项行动的检查指导,总局领导亲自率队赴河南、湖南等地开展督导,相关司局领导也先后带队赴安徽、山东、浙江、江苏、广东、广西等省开展督导工作。按照总体方案要求,总局又派出6个督查组,对北京、山西、辽宁等12个省(市)局进行了督查,各省(区、市)局也组织开展了不同形式的督查工作。

  七是边整边建,完善监管法规制度。专项行动期间,总局按照“边整边建、整治与规范并重”的要求,结合新颁布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组织制修订与之配套的医疗器械注册、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和相关规范,以及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办法等。各地结合“五整治”专项行动进行的法规制度建设已达到63个,为长效机制的建立打下了良好基础。

  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已进入攻坚阶段,下一阶段将重点做好以下五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大查处力度,按照“从快、从严、从重”的要求加快查处,尽快结案。二是加大督查力度,对开展专项行动的情况进行评价和考核。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将专项行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固化下来,形成长效机制。四是加强宣传报道,加强舆论引导,营造良好氛围。五是对专项行动进行全面、深入、系统的阶段性总结,总结成效、查找问题,研究提出需要进一步深入整治的目标和采取的措施。

  2014-07-08 09:52:04

  童敏:
  二、关于专项抽验的有关情况

  在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期间,总局组织对天然胶乳橡胶避孕套、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带针)、一次性使用无菌导尿管(导尿包)、血液透析用浓缩物和一次性使用输液器(含静脉针)5种产品进行了国家专项监督抽验,并由具有相应检验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了检验。此次专项监督抽验共抽验产品1417批次,其中符合标准规定的1373批次。不符合标准规定的44批次,共涉及31家企业,总合格率为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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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抽验在北京、辽宁、河南、山东、湖北、广东、福建7个省(市)的生产经营企业(含进口总代理单位)抽取天然胶乳橡胶避孕套66批次,由广东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所和甘肃省医疗器械检验所按照有关国家标准检测了 6个项目,3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

  2014-07-08 09:52:35

  童敏:
  在北京、上海、江苏、浙江、江西、山东、湖南7个省(市)的生产经营企业(含进口总代理单位)和医疗机构抽取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带针)65批次,由山东省医疗器械产品质量检验中心和上海市医疗器械检测所按照有关国家标准检测了10个项目,1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

  在北京、上海、江苏、浙江、江西、河南、湖南、广东、四川9个省(市)的生产经营企业(含进口总代理单位)和医疗机构抽取一次性使用无菌导尿管(导尿包)47批次,由山东省医疗器械产品质量检验中心按照有关行业标准检测了7个项目,8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

  在北京、天津、上海、河北4个省(市)的生产企业(含进口总代理单位)和医疗机构抽取血液透析用浓缩物33批次,由广东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所按照有关行业标准检测了6个项目,3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

  在全国31个省(区、市)的生产经营企业(含进口总代理单位)和医疗机构抽取一次性使用输液器(含静脉针)1206批次,由山东省医疗器械产品质量检验中心等19家省级医疗器械检验机构按照有关国家标准检测了23个项目,29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已要求有关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时对不符合标准规定产品采取控制措施,并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近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将按有关规定对抽验结果发布质量公告。

  我要介绍的就到这里,谢谢各位。

  2014-07-08 09:52:57

  毛振宾:
  总局开展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以来,稽查部门紧紧抓住查处违法案件、整治虚假广告这两项重点任务,针对案件易发的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品种,积极主动拓宽案源渠道,发现线索,严打制假售假违法行为,严惩发布严重违法广告生产经营企业,打出了声威,保持了高压震慑态势,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把治理违法广告作为“五整治”行动的重点工作,严惩违法发布生产经营企业。

  总局对全国1466家电视台、964家广播电台和1094家报刊广告进行了监测,发现医疗器械违法广告1.3万条次,发布医疗器械公告129期,采取暂停销售行政措施16次,对18个发布严重违法广告的企业进行行政告诫,吊销其广告批准文号。同时,发现并查处违法互联网站265个,责成省局核查155个,提请工信部关闭17个,提请中央外宣办屏蔽涉外违法网站93个。发布2期《严重违法发布医疗器械信息网站曝光名单》,对30个严重违法网站进行了曝光。

  (二)把查办案件作为“五整治”抓手,督办查处一大批医疗器械违法案件。

  我们稽查部门以查办重大医疗器械案件为主阵地,突出整治重点,拓宽案源渠道,对非法制售植入类、贴敷类、热磁光电理疗类产品,对生产经营企业制售假冒产品行为,对小医院、个体诊所、美容院等违法使用无证产品行为,进行重点打击。医疗器械“五整治”期间,总局稽查局重点挂牌督办重大案件4起。截止到2014年6月30日,各地共立案查处医疗器械违法案件3296件,移送公安机关40件,捣毁黑窝点138个,涉案金额4.5亿元。案件的严厉查处、及时移送、公开曝光,形成了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的震慑力。下面,向大家通报一下湖南、江苏、北京、黑龙江、广东、浙江、山西、广西等省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立案查处的10起重大典型案件。

  2014-07-08 09:54:03

  毛振宾:
  1.湖南省长沙市查处的“4·23”非法制售避孕套医疗器械案。长沙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与公安机关联合行动,成功查办了湖南新大利科技有限公司非法制售Ⅱ类医疗器械天然胶乳橡胶避孕套案,查扣了生产设备、成品、半成品、包装材料等违法物品,端掉了生产、仓储窝点,现场查获半成品2867万只、成品602万只,涉案货值金额2亿多元。

  2.江苏省泰州市查处的“6.10”非法制售软性亲水接触镜(美瞳)案。泰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与泰州市公安机关密切协作,成功查办一起未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假冒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生产、经营医疗器械软性亲水接触镜案件。抓捕犯罪嫌疑人9人,捣毁5个生产、加工、经营窝点,现场查扣非法生产的成品软性亲水接触镜(美瞳)近130万瓶,查封洗灌封联动线、轧盖机、灭菌柜、贴签机、机床、烘箱等生产设备25台件,涉案金额高达1.5亿元。

  3.江苏省泗阳县查处的“6.26”非法生产、销售贴敷类产品案。宿迁市泗阳县食品药品监管局与公安机关密切合作,成功查办了“6.26”特大非法制售贴敷类产品案,摧毁了位于江西省南昌市的生产窝点,抓获犯罪嫌疑人4名,查获了万通筋骨贴等14种贴敷类产品42万盒及大量的原辅料,涉案货值金额近7000余万元。

  4.北京市查处史密斯公司非法经营美国进口无证医疗器械案。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根据群众举报,严厉查处了史密斯医疗器械(北京)有限公司非法经营美国进口无证医疗器械“患者自控输液泵”重大案件。没收违法经营的产品6502个,涉案金额达1041余万元。

  5.黑龙江省查处的跨省产销假冒医疗器械案。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哈尔滨市刑侦支队成功抓获以高海东为首的多人无证生产、销售假冒医疗器械产品的团伙,彻底端掉了该团伙生产、存放、销售假冒医疗器械产品的窝点,抓捕犯罪嫌疑人两名,现场查扣“一辰北药木酢贴”成品134盒,半成品2万余贴,原料木酢粉215公斤,涉案金额800余万元。

  2014-07-08 09:58:09

  毛振宾:
  6.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查处的卞某非法生产、销售无注册证书医疗器械案。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公安机关查办了卞某非法生产、销售无注册证书的医疗器械案,查封了63台未经注册的二类医疗器械“SE-纳米波治疗仪”成品,货值金额约26万元。据查,卞某先后生产“SE-纳米波治疗仪”990台,涉案金额约39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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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广东省广州市查处的广州安仁公司非法经营无证医疗器械案。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食品药品监管局依法查处广州安仁医疗器械有限公司非法经营无证凝固电极规格型号产品案,责令其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41万余元,并处违法所得3.9倍162万余元罚款。

  8.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查处的非法经营无证药械、销售假药案。浙江宁波市海曙区市场管理监督局根据区卫生监督所反映,联合公安机关成功破获了韩合科技医学美容中心非法经营无证医疗器械和销售假药案,抓获犯罪嫌疑人两名,查获药械产品20种,涉案金额达100多万元。

  9.山西省查处的无证生产加工义齿案。山西省食药监管局联合公安机关在候马市城乡结合部,一举端掉3家无证生产销售义齿黑窝点,现场查获大量义齿成品、半成品、原材料,查扣液化气罐、氧气钢瓶、各种牙模等加工设备14台件、票据清单1269份,涉案金额70余万元。

  10.广西梧州市查处的张某非法生产销售义齿案。广西梧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根据举报,联合公安查处张某在居民住宅内非法生产销售义齿的地下窝点,控制涉案人员14人,现场查获大量多层色合成树脂牙、塑钢牙、烤瓷粉等多种产品,查扣烤瓷炉、磨牙机、泵机、双笔式喷砂机等生产加工设备167台件,涉案金额50万元。

  2014-07-08 09:58:41

  颜江瑛:
  谢谢童敏司长和毛振宾局长,刚才他们两位分别针对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情况,以及医疗器械违法案件查处情况给大家做了一各尽其工作的介绍,下面请记者同志针对今天主题发布的工作提出你们感兴趣的问题。提问题前请通报一下你们所在的媒体。

  2014-07-08 09:58:49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记者:
  这次涉及到这些抽检不合格的主要是哪些项目,这些项目不合格会有哪些安全隐患,针对这些不合格的产品我们下一步会有哪些措施?谢谢!

  2014-07-08 10:02:15

  童敏:
  这次在抽检当中我也介绍了几个产品不合格的情况,对这些不合格的项目会给我们医疗器械的使用带来一定风险,举几个例子。比如对血液透析用浓缩物,这里面微生物的限度不合格可能会造成急性、慢性并发症产生。还有对一次性使用无菌导尿管检测环氧乙烷的残留量不合格,也可能会引起过敏的反应。一次性使用的输液器不合格,可能会影响我们输液流量准确的控制,包括输液针的脱落,或者漏液等等,这些问题都是有可能带来对患者的风险。对于这些不合格的产品,我们已经采取并必将采取一些措施,主要是体现在五个方面。

  一是相关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对不合格产品采取了控制措施,对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正在组织依法查处。二是近期总局将按有关规定对抽验结果发布质量公告,对不合格产品涉及的企业予以曝光。三是总局将对此次抽验发现问题较为集中的一次性使用无菌导尿管产品生产企业开展约谈,督促企业查找不合格原因,落实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切实负起企业主体责任。四是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对不合格率较高的产品开展一次专项检查,督促企业完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产品质量安全。五是加强对不合格产品的跟踪抽验,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实现整治一类产品规范一种行为的目标。

  2014-07-08 10:02:38

  法制晚报记者:
  请问童司长,您刚才说的抽检产品的问题,这次选择这五种产品,选择它的理由是什么,怎么确定抽检这些产品的,主要的问题是什么?

  2014-07-08 10:08:01

  童敏:
  谢谢这位记者朋友。这次我们监督抽验选的主要是按照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要求,围绕社会关注度高的,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热点难点的问题,有针对性的选择了刚才我介绍的,像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液,一次性使用无菌导尿管,还有天然胶乳橡胶避孕套,血液透析浓缩物和一次性使用的输液器,这五个是影响群众利益的产品,开展监督抽验。这都在我们专项行动方案中有体现,为了保证这次专项抽验的时效性、针对性和代表性,及时来发现抽验产品存在的一些问题。这次监督抽验的重点在生产企业和产品流通较集中的省份来开展,并且覆盖了医疗器械的生产、经营和使用各个环节。

  这次抽验的五个产品在全国31个省共抽验了1417个批次,其中在生产的单位抽验了281个批次,占到总样品数的20%,经营单位抽样了559个批次,占总样品数的39%,使用单位抽样577批次,占总样品数的41%。从这次监督抽验的结果来看,我们感到整体上质量还是比较好的,但也发现抽验的各个品种,这五个品种都存在部分产品质量不合格的情况,尤其是对一次性使用无菌导尿管导尿包不符合标准规定批次占比比较高,合格率低于85%。这次监督抽验不合格的44批产品主要是反映在环氧乙烷残留量超标,滴斗与滴管不合格,包装标识不规范等这方面的问题。给记者朋友发的表上对这些都有反映。谢谢。

  2014-07-08 10:09:12

  颜江瑛:
  我从一个曾经在医院工作过的医生来考虑,这五个产品都是使用比较广,使用频次比较高,而且直接跟公众的健康有特别明显的联系,它的质量的安全性马上就会反映出来,这是这次“五整治”当中重点的根据群众反映强烈的,对公众健康直接带来危害的,我们把它确定为这次“五整治”抽验的品种,但是不代表我们对其他的医疗器械产品不去抽验了,同样我们对其他医疗器械产品也有检查和部署,包括中央地方转移支付的抽验检查的结果都有,每个省根据自己的监督情况确定地方的医疗器械监督抽验品种。这次是“五整治”比较集中的跟大家做一个通报。

  2014-07-08 10:12:34

  科技日报记者:
  我想问一下查处的医疗器械违法案件中哪些问题比较突出,消费者在购买这些器械的时候应该怎么样防止受骗上当,如果发现问题了去哪里投诉?谢谢。

  2014-07-08 10:13:50

  毛振宾:
  通过近期我们查出处医疗器械的典型案件看,凡是非法不正的制售生产医疗器械案件比较突出,特别是个人使用量比较大的,像避孕套、隐形眼镜这些产品,这是不法分子大肆制假售假选择的品种。像湖南查处的非法制售医疗器械避孕套这个案件,不法分子从非法途径低价购进一些避孕套,然后在地下窝点进行包装,假冒知名的品牌高价向社会销售,从中谋取暴利。范围涉及到30个省市区,由于制假的避孕套半成品有的过期了,有的还存在安全隐患。避孕套与人类生殖健康密切相关,对预防艾滋病、性病等多种传染病起到重要作用,所以对于它的注册生产都有严格的监管要求,对这类案件我们近期发现有几个都比较大,涉案金额都达到几千万以上,今后也是我们关注的一个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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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五整治”行动期间我们通报了深圳市查处的美瞳案件,然后非常关注这类产品。最近江苏泰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又查处了一个非法制售软性亲水接触镜案,这个犯罪嫌疑人也是没有取得医疗器械的企业生产许可,假冒一个进口的企业注册证来生产美瞳,美瞳在我国是按三类的医疗器械管理,属于严格控制的高风险产品,也是我们总局明确监管的范围和品种。美瞳在生产经营的环节,美瞳对眼部的健康,因为它直接接触角膜,所以容易引起严重的眼部的病变,严重的甚至引起视网膜的脱落等一些伤害。还有像贴敷类的一些产品,热磁光、电理疗类这些产品,百分之百的治疗糖尿病,治疗高血压、高血脂这类产品是严重的非法广告。

  2014-07-08 10:14:35

  毛振宾:
  怎么来预防避免买到这些产品?假冒的、地下黑窝点生产的非法制售的医疗产品,大部分是通过电视购物、网络或者是平面媒体发布的虚假广告销售。消费者如何甄别呢?第一,看到广告产生怀疑后,首先看看广告有没有批准的正式广告批准文号,媒体做广告必须有广告批准文号,批准文号里会注明医疗器械的产品名称、生产企业的名称,以及医疗器械注册证号。有一些禁忌内容和注意事项必须标明,还有一些说明书,特别是推荐个人使用的必须标明请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书,或在医务人员的指导下购买或者使用。

  第二,这类虚假的医疗器械的广告往往含有一些绝对化的断言、绝对化的语言来夸大治愈力,无法证实科学性的一些表述,还有一些承诺安全,无效退款,医疗患者甚至医院做证明,还有利用一些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或者是医生为产品的功效来证明。

  目前只要是我们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审查批准的医疗器械广告,我们都可以在总局的网站上能够查询到广告批准文号,如果是哪一个省批准的,在省内的也能查询到医疗器械广告批准文号,消费者可以登录总局的网站来查广告批准的企业产品注册,这些情况可以进行查询。遇到怀疑或者是直接有问题,从广告监管的角度可以直接向工商机关投诉,我们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也专门设立了投诉举报中心,新闻发言人多次讲,全国90%以上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从省到县都开通了12331投诉举报电话,接到投诉举报电话的时候比较清晰的有地方、时间、产品,我们都会在第一时间认真的受理,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发现有重大隐患或者立案查处的,稽查部门也会在第一时间查处。

  2014-07-08 10:25:40

  颜江瑛:
  谢谢毛局长,刚才从他的介绍当中我们能看到查处的几个案件当中表示比较突出的几个特点是利用公众的心理实现欺骗的行为,比如美瞳新闻发布3·15晚会上专门有一个例子就是这个案件,对于年轻人也好,我们反复的提醒,还不断的出现,不仅上一次深圳的,查出当中不断的出现这种案件,正是因为年轻人需要这些,我们还希望是通过正规的渠道,另外一定要注意保护自己,因为美瞳对眼睛的损伤尤其是对角膜是不可逆的。另外,非法避孕套的比较多,必须到正规的渠道购买,这都有合法的渠道。还有一个比较常见的,通过宣传所谓的理疗、降糖、降脂、降压,前两天我收到一个老年患者给我们寄来的一封信,让我们帮他核实一下,他看到一个广告,买了这个医疗器械以后就可以不用吃药了,我们几次发布都说过,中国也好,世界也好,目前的科技进步还没有哪一个机器能治愈糖尿病、高血压,甚至还有其他的一些能让血液里的血脂全部清除掉,这种非法广告做的非常多,所以我们在严打、重促,边整治、边加强长效机制建设的同时,我觉得一个科普的宣传也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童敏司长他们一直不断的说,我们希望媒体和我们一起加大这方面的宣传力度,让公众和我们一起共同保护大家的健康。

  2014-07-08 10:27:35

  健康报记者:
  请毛局谈一谈总局对违法广告会采取什么样的措施,什么样的情况会采取暂停销售、行政告诫或者吊销批准文号措施。另外,我注意到采取措施的违法广告其实是占总的违法广告非常小的一个比例,不知道这样的力度能否遏制现在违法广告泛滥的形势?谢谢。

  2014-07-08 10:29:23

  毛振宾:
  这次“五整治”我们专门把违法广告的整治作为一个重要环节,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来说高度重视这件事,目前商务部正在牵头七个部门,对电视购物违法广告进行专项整治,还有工商总局也牵头八个部门联合整治的互联网发布虚假广告信息专项行动。作为稽查部门,我们积极配合各个部委的行动,我们也主动积极作为,来查处严重的违法广告。

  刚才你问这个问题,第一个是源头治理,刚才我讲了所有医疗器械的广告都要有批准文号,首先是广告的批准实行严格的审查复审和检查,广告批准主要是各个省市,对批准的广告文号在总局网站和相关省局网站可以看到。过去审查批准检查复审率是10—15%,今年我们复审率提高到20%,这是第一步从源头严把审批关。

  二是加大监测力度,我们可以全天候对1000多家电视台,900多家广播电台,1094家报刊广告,可以说进行全覆盖、全方位的具有时效性的监测。对监测到的严重违法广告,先是按照地方负总责的原则,是哪个省的转到哪个省,现在能到地市,省里面涉及到哪个地市的直接到地市处理,我们总局挑选一些严重违法的加以督办。原则上第一步撤销广告批准文号,如果还继续发布广告违法销售产品,就可以采取产品暂停销售这样一个措施,如果暂停产品销售了,还继续违法宣传销售,这时候我们就实行行政告诫,行政告诫就是监管部门和违法广告的企业统一开会,曝光他们的产品。每一个月我们都对全国严重的违法广告在总局的网站上都有一批严重违法广告进行曝光。下一步对已经被撤销广告批准文号,采取暂停销售措施,仍继续违法销售并被处于行政处罚的,将依据新的医疗器械管理条例处以行政3—5万元的罚款,如果采取了这些措施仍然违法销售,违法发布的,将被纳入到黑名单。

  总的来讲,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采用我们监管手段和方法来严厉惩治非法发布诱导误导公众的行为,不断规范广告发布秩序。谢谢。

  2014-07-08 10:3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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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颜江瑛:
  今年的6月1日新修订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正式实施,为我们国家医疗器械产业的发展,为我们国家医疗器械的创新,为我们国家医疗器械的严格监管提供很好的法律依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在加大医疗器械“五整治”的同时,我们仍然而且继续对医疗器械的创新给予鼓励,我们的“五整治”实际上也是一个扶正祛邪的手段,我们在工作当中也会看到中国的医疗器械,因为起步还是比较晚的,但是发展的势头非常好,我们相信通过我们加大对这些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的时候,同时我们也加大对这些创新的企业和很多正规企业的扶持,我们国家的医疗器械产品的质量和产业的发展会有很好的前景,这方面我们充满了信心,而且已经发挥了作用。

  在媒体报道的时候我们一定看到,在加大惩处、加大严格打击力度的同时,实际上中国医疗器械国产化前景非常好,而且充满信心,我们不希望看到我们国家医疗器械的医院充斥着日本的产品或者其他的产品,我们需要看到更多的中国的产品,这方面也需要媒体的努力,给我们产品提供更好的信心的环节,非常感谢大家!

  今天的直播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2014-07-08 10:43:10

责任编辑:付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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