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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职工医疗互助有望提高报销比例

2014-06-23 16:26 | 来源: | 浏览 :

  本报消息(记者王龙玉)这几天,我市职工纷纷收到来自市总工会的提醒短信:“您已参加互助医疗保障活动,2013年10月至今年9月的住院或特殊病种门诊费用,,请于9月30日前到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报销。”

  我市自去年起开展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按照此计划,我市在职职工的住院费、特殊病种治疗费用经过医保报销后,还可针对其中由个人承担的部分费用进行“二次报销”,每位职工每年最高可累计报销两万元。

  去年7月,我市统一开展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险,互助保障金缴纳标准为每人50元,由所在单位工会统一组织参保,一次性缴纳。截至目前已有919家企事业单位的7.2万名职工参保,共筹集资金360多万元。市总工会权益保障部负责人说:“从前期来看,前来报销的职工比例很低。可能很多单位帮职工缴纳了互助保障金,而职工并不知情。为此,我们给每一位参保职工发了短信。”

  在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报销窗口,不断有人前来递交报销材料。“自短信发出后,报销人数明显增加,每天都有七八十个咨询电话,前来报销的人数日均在30人上下。”一名现场工作人员说。

  根据去年实行的《金华市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暂行办法》,职工医疗互助保障金起付标准为医保报销后的个人承担部分的20%。从目前职工的报销情况看,人均报销金额在600多元,统筹基金仍有结余。“我们正在跟踪测算,如果截至9月30日的最后报销期限,统筹基金剩余额度较多,我们将考虑明年适当提高互助保障金的报销比例。”市总工会相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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