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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立医院实行自主定价 市民担忧看病是否会多花钱

2014-07-04 09:33 | 来源: | 浏览 :

扬州网讯(记者沈燕)日前,江苏省物价局发出通知,从7月1日起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非公立医院价格放开引发市民担心:以后去医院看病是不是要多花钱了?对于市民的担忧,市物价部门表示,实行市场调节价并不意味着医院可以随意抬高服务和医药的价格,如果医院定价超过政府定价,将入不了医保,一旦进不了医保,市民就不会选择去相关医院就医,因此市民不必担忧。昨天,就医院容易出现的一些价格违法案例,物价部门进行了通报,提醒市民注意。

政策

非公立医院实行自主定价

据悉,此前非公立医疗机构实行的是价格备案管理和《收费许可证》管理,从今年7月1日开始,非公立医疗机构(包括营利性和非营利性)针对其提供的所有医疗服务可以自主制定价格,不过需要公示一周并且告知当地物价、卫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后执行,并保持一定时期内价格水平相对稳定,调价周期原则上不少于6个月。

对于营利性质的非公立医疗机构,可自行设立医疗服务价格项目;非营利性质的非公立医疗机构,应按照全国和全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设立服务项目。

“不过非公立医疗机构的药品和特殊医用材料仍执行现行的价格政策。”市物价局收费处相关负责人王庭庆表示,非公立医疗机构实施自主定价的仅为医疗收费项目,如护理、医生诊疗、器械检查等,并不涉及药品。

释疑

以后看病会不会多花钱?

“现在价格放开了,以后看病会不会更贵呢?”新政策一出,不少市民表示了担忧。

“此次涉及自主定价的医院在扬州有很多,主要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口腔门诊,还有一些私人小诊所;第二类是一级医院,譬如说江苏省水利医院;第三类是二级医院,扬州和平医院、东方医院、友好医院、华东慧康医院都在这次自主定价的范围内。”王庭庆表示,其实市民不必担忧以后看病会涨价,“如果医院的医疗收费涨幅太大,超过了政府定价,将不能够被纳入医保,很多市民也就不会到这些医院看病,对于医院本身来讲,肯定也是得不偿失的。”

提醒

■“加瓶费”门诊和住院有区别

市物价局王庭庆告诉记者,在对医院医疗收费进行检查过程中,发现部分医院在“加瓶费”的收取上比较混乱。他提醒市民,对于门诊输液病人来说,从第二瓶输液起收取“加瓶费”,每瓶加收一元,但对于住院病人来说,输液时的“加瓶费”却是从第四瓶开始加收,每增加一瓶加收一元,不少医院对住院病人输液“加瓶费”的收取是按照门诊输液时的收取方式收取的,因此提醒市民在就医时注意。

■CT次数竟显示为“2.3次”

据介绍,在检查中,还发现了有医院部分大型检查项目计价单位不规范的情况。比如,医院病区出院病人的一份清单中显示:CT次数2.3次。“虽然这笔费用还在规定的范围之内,但有违一般常识,,CT要么做一次,要么做两次,怎么可能出现小数,做了2.3次呢?”对此,检查人员对该医院提出了严肃批评,要求该院累计调整计算机收费系统中不规范的计价单位。


责任编辑:邵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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