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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起 广元将实行分级诊疗制度

2014-07-31 00:04 | 来源: | 浏览 :

  四川在线广元频道消息(记者 杨薇)7月30日,记者从广元市分级诊疗服务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有效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促使医疗资源合理利用、医保基金安全运用、政府投入最大效用,今年,广元市将启动实施分级诊疗制度。实施分级诊疗制度后医保新农合政策方面除急诊外未履行转院手续的越级诊治原则上不予报销。

  据悉,分级诊疗是按照疾病的轻、重、缓、急及治疗的难易程度进行分级,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承担不同疾病的治疗,常见病、多发病在基层医院治疗,疑难病、危重病在大医院治疗。

  记者从会上获悉,今年,广元市将启动实施分级诊疗制度。7月为全市分级诊疗宣传月,8月为动员月,9月为劝导月,10月1日起全市与全省同步全面实施分级诊疗制度,实施分级诊疗制度后医保新农合政策方面除急诊外未履行转院手续的越级诊治原则上不予报销。

  分级诊疗是今年医改工作重点,是缓解看病难、看病贵的重大举措。据介绍,通过分级诊疗服务,对于常见病、多发病在基层医疗机构诊治,医疗服务价格更低、起付线更低、报销比例更高,可极大地降低患者医疗费用负担。对于疑难病、复杂病通过大型公立医院与基层联动的预约挂号、预约床位及绿色转诊通道,可明显缩短在大医院住院候床时间,节约患者时间和费用。

  实施分级诊疗制度的总体思路就是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把基本医疗卫生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综合运用医疗、医保、价格、宣传等手段,完善上下联动、对口支援、增强能力、签约服务、政策引导等机制,逐步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就医制度,形成“小病在基层,大病到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就医格局。实施分级诊疗制度后医保新农合政策方面除急诊外未履行转院手续的越级诊治原则上不予报销。

  2014年底,该市将实现85%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现与县(区)和市、省级医疗机构的双向转诊;到2015年底,100%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现与县(区)和市、省级医疗机构的双向转诊。县域内就诊率逐步提高,力争到2015年达到9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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