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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疾控中心公布三家包虫病定点医疗机构

2014-10-15 23:01 | 来源: | 浏览 :

  红山网讯 (通讯员李鸿杰报道)10月14日,,乌鲁木齐市疾控中心公布3家包虫病外科治疗定点医疗机构,包括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自治区人民医院和乌鲁木齐市友谊医院。乌鲁木齐市包虫病项目区(县)包括乌鲁木齐县、米东区、达坂城区。

  乌鲁木齐市包虫病患者药物治疗和外科治疗优惠政策如下:

  一、经项目区(县)疾控预防控制中心或包虫病定点医院确诊的包虫病患者符合进行口服药物治疗者,由项目区(县)疾控中心做好患者治疗登记及随访记录等工作,并给与免费药物治疗。

  二、如符合外科治疗的患者,可享受中央财政按每人8000元的标准给予的外科救治补助。具体条件如下:

  1、乌鲁木齐市本地户籍符合外科治疗的患者均可享受8000元手术补助。非本地户籍请到户籍所在地项目区(县)疾控中心咨询。

  2、符合外科治疗者参照《包虫病外科治疗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和《包虫病外科治疗项目技术方案(试行)》相关规定,需填写《包虫病患者转诊单》,方可将患者转诊到乌鲁木齐市包虫病项目外科治疗定点医院进行外科治疗。

  3、包虫病项目外科治疗定点医院对转诊的符合《包虫病外科治疗项目技术方案(试行)》规定的包虫病患者进行入院治疗和相关检查后,需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包虫病外科治疗专家组递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包虫病外科治疗申请表》,病历信息和检查结果。

  4、包虫病外科治疗专家组审核外科治疗定点医院递交的患者资料后,应及时给予治疗建议,并填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包虫病外科治疗专家组会诊记录单》并及时反馈于定点医院。

  5、患者的外科救助申请通过外科专家组审核并同意后,方可纳入到包虫病外科补助治疗项目范围。

  6、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乌鲁木齐市包虫病防治项目(县)包括:乌鲁木齐县疾控中心,米东区疾控中心,达坂城区疾控中心。

(责任编辑:HN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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