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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昌为个体医疗机构“洗澡治

2015-02-11 22:39 | 来源: | 浏览 :

本报讯 (记者 李珩)2月9日,荣昌县125家个体医疗机构集体动员,严格参照国家卫生部印发的《诊所基本标准》进行“洗澡治病”。据悉,这也是该县卫计委加大对个体医疗机构监管的措施之一,在今年9月底前,如果未完成整改的,将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据介绍,荣昌县共有125家个体医疗机构,为了让群众放心看病、满意购药,荣昌县卫计委发起了“自查”活动,对诊所的店招、面积、执业规范、感染管理、医疗广告发布等方面进行整改。

“我们是严格逗硬的。”荣昌县卫计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比如诊所建筑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至少设有诊室、治疗室、处置室;每室独立且符合卫生学布局及流程,其中,治疗室、处置室的使用面积均不少于10平方米;如设观察室,其使用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配备诊桌、诊椅、方盘、纱布罐、诊察凳、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表、压舌板、药品柜、紫外线消毒灯、污物桶、高压灭菌设备、处置台等设备,还要有氧气瓶(袋)、开口器、牙垫、口腔通气道、人工呼吸器等急救设备。

该负责人称,所有存在问题的个体医疗机构,必须在9月底前完成整改,达到《诊所基本标准》后才能继续执业,否则将被登记机关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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