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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暂停销售15个严重违法广告药品医疗器械

2014-09-30 14:23 | 来源: | 浏览 :

昨日,省食药监局对在媒体发布夸大产品适应症(功能主治);不科学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利用患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的15个严重违法广告药品医疗器械,在全省范围内采取暂停销售的行政措施。

这15个品种分别是:成都天银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雪莲虫草合剂、长春银诺克药业有限公司的参雄温阳胶囊、哈尔滨恒洋药业有限公司的蓉泻通便茶(通便灵茶)、云南云龙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蛮龙液、涿州东乐制药有限公司的盐酸氨基葡萄糖颗粒、金诃藏药股份有限公司的五味黄连丸、颈复康药业集团赤峰丹龙药业有限公司的壮腰补肾丸、陕西汉王药业有限公司的灵仙跌打片、安徽省天康药业有限公司的三鞭胶囊、乌兰浩特中蒙制药有限公司的哈敦海鲁木勒十三味丸、吉林省力胜制药有限公司的锁阳固精丸、北海蓝海洋生物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的消朦胶囊、山东春天药业有限公司的活力源胶囊、山东盛宏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的盛宏电磁治疗仪、安徽九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远红外颈腰关节镇痛贴。

今年以来,,我省共对违法情节严重、违法广告频次高的21个药品医疗器械在全省范围内采取暂停销售行政措施。(记者陈屿、通讯员高仍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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