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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养老、医疗机构再次“减负”

2015-02-24 12:03 | 来源: | 浏览 :

中国发展网 据菏泽市物价局消息,为促进养老医疗机构等服务业健康发展,2015年菏泽养老医疗机构将再次“减负”,执行新的收费政策。

根据国家和山东省有关文件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起,菏泽市对非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全额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对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项目减半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

据了解,,菏泽市此次收费政策调整,共涉及行政主管单位三个、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六个,分别为国土资源部门收取的土地复垦费、土地闲置费、耕地开垦费、土地登记费,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收取的房屋登记费,人防部门收取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徐艳涛 高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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