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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全自动微生物鉴定及药敏分析系统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4-12-08 12:52 | 来源: | 浏览 :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采购代理机构” )受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全自动微生物鉴定及药敏析系统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HX09120114YLCZ)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4年12月5日至2014年12 月11日五个工作日,相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相关信息

1. 采购内容

包组号

产品名称

类 别

数 量

预算金额

(人民币/万元)

包一

全自动微生物鉴定及药敏析系统

货物类

1套

67.3

2. 投标人可对包组内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包组内的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3.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90日内。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获得工商营业执照。

2. 若投标人不是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或代理商出具对所投产品的有效授权证明文件。

3.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14年12月5日至2014年12月24日每日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16号之三高迅大厦11楼(区庄立交旁)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3.要求: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携带以下加盖单位公章的资料至采购代理机构报名:

(1) 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 若投标人不是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或代理商出具对所投产品的有效授权证明文件复印件。

4.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整/套(售后不退)。

四、已购买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于投标截止前3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代理机构。

五、招标文件质疑: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公示期后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投标人公章)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书原件,逾期质疑无效。投标人以电话、传真或电邮形式提交的质疑属于无效质疑,质疑书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本招标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

六、本次招标项目公告等相关信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huaxinbidding.cn)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 递交时间:2014年12月26日9:00-9:30(北京时间)。

2.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4年12月26日9:30(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3. 递交及开标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16号之三高迅大厦11楼(区庄立交旁)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大石街群贤路160号【邮编511430】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16号之三高迅大厦11楼(区庄立交旁)【邮编510060】

联系人:梁小姐

电 话: 020-87303028

传 真: 020-87302980

E-mail:cs@gdhuaxin.cn

九、标书款账户

开户银行:农行远洋宾馆支行

收 款 人: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账  号:44032601040004092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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