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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统计每10个孩子中有1个受性侵 预防从零岁开始

2014-07-23 14:36 | 来源: | 浏览 :

2013年全年,媒体曝光的性侵儿童案高达125起,平均每3天就曝光一起,受害者以8~14岁居多。今年6月,媒体曝光的性侵儿童案9起,其中,作案者为教师的3起,19名儿童受害,包括一名男孩;作案者为邻居及亲属的4起,4名儿童受害;其他人员2起,6名儿童受害。7月7日,多家媒体报道,在山东东平县斑鸠店镇,多名女生遭地痞性侵,在当地甚至已成公开秘密……

近年来,儿童性侵害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有案例有统计有制裁方案,但其预防措施却一直处于真空状态。近日,由中国青年出版社出版的《怎样预防儿童性侵害》,在北京首发。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专访时,该书作者、心理学家李春漫说:“预防儿童性侵害,从0岁开始。”

每10个孩子中有1个受性侵

李春漫讲述了一个发生在身边的故事:“我有一个女同学,小时候受到一个邻居的性侵犯。当时我们没有接受任何性教育,更不用说预防性侵害的知识,所以尽管知道这件事,却完全不懂。长大后,她身边的同学隐约觉得这事‘见不得人’,就不和这个女同学玩了,她也变得越来越孤僻,后来早早嫁了人。”

李春漫说:“一个女孩子原本丰富多彩的一生,就因为遭性侵而被毁。性侵害对孩子的身心带来的伤害不可估量,如,厌学、不合群、焦虑、抑郁、社交恐惧,严重的甚至会引起人格分裂,还会影响一个孩子对性基本的态度。”

《怎样预防儿童性侵害》一书中提到,据国际数据统计,平均每10个孩子中就有1个被迫发生过性行为。“很多读者对这个比例感到震惊。”李春漫说,“为什么我们没有意识到?因为性侵分很多级别,轻度的一般很难发现,如,给孩子看黄色画报。孩子不会主动说,或者事后就忘了。被发现时往往孩子有了明显的心理痕迹,家长才去找法律解决。而且在司法过程中,儿童在10岁之前的言语不能作为证言,只能靠物证,但是又很难取证。”

书中还提到,在我国,儿童性侵害还存在一个特点——教师对儿童的性侵害占有很大比重。这些案件往往侵害时间较长、易重复发生、发生频率也较高,绝大多数可持续一年,少数可达4~5年,最长的甚至长达7年。

李春漫说:“家长不在身边谁来保护孩子?所以,应该把科学预防性侵害的方法和体系教给孩子,从心理学和生物学的角度,让他们真正了解自己、爱护自己。”

从出生到18岁的不同预防措施

当儿童性侵害屡被媒体报道后,家长不免成为惊弓之鸟,甚至在给孩子找家教、心理咨询师的时候,首先就要求老师是女性。

对此,李春漫澄清了几个家长的常见误区:“误区一,儿童性侵害大多发生在偏远地区。事实上,在统计案例中,有大量性侵害事件发生在大中城市,没有任何地域差异。”

“误区二,女孩需要学习保护自己,男孩不需要。事实上,在这个问题上,男孩女孩面对的问题是一样的,因此自我保护都很重要。”

“误区三,只要教孩子保护自己某些身体部位就可以。其实这只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教孩子建立起自己与他人的边界,这是一个心理问题。”

“误区四,不让孩子与陌生人接触就安全了。研究证明,近70%~80%是熟人作案,包括保姆、教师以及其他与孩子密切相关并接触的人群。”

李春漫说:“从幼年起,就要对孩子进行‘预防性侵害’的教育。”

该书将孩子的年龄段分为0~3岁、3~5岁、6~9岁、9~12岁、12~15岁、15~18岁6个阶段,不同年龄段,有不同预防措施。

“0~3岁的孩子,需要知道身体是属于自己的;某些成人接触自己的身体是正常的,如,父母给孩子洗澡,医生给孩子检查身体;如果某人接触你使你感到害怕、滑稽或惊讶,一定要告诉家长……”

“6~9岁的孩子必须知道,儿童也不能触摸其他人的身体隐私部位;‘男孩/男人’或‘女孩/女人’之间也可能出现性侵害;多数人并不虐待儿童……”

“12~15岁的孩子必须知道,性侵害包括了接吻、触摸隐私部位,展示色情电影、杂志等;实施性攻击的人往往不易看出是坏人;由一个熟人、朋友在约会时的性攻击,通常称为熟人强奸或约会强奸……”

李春漫说:“性是一个人对待人生的态度问题。我们现在的性教育通常就是生理卫生课,这远远不够。孩子不仅要认识自己的身体,明确自己对性的态度,还要学习如何与人安全交往。”

据了解,发达国家对预防儿童性侵害的教育比较重视。美国儿童从出生到18岁,在6个年龄段都要接受相关教育;英国把性教育排进课程表,儿童从5岁开始在学校接受有关课程;瑞士儿童保护协会以交互展览的形式向小学生说明什么是性侵害,与异性接触应该掌握的分寸等。

一定要把孩子的感受放在第一位

调查显示,儿童性侵害事件中,父母往往是较晚的知情者。在情节不严重时,他们甚至永远都不知道。“所以,家长要特别留意孩子的生理和心理征兆。”李春漫说。

万一孩子遭遇不幸,家长也面临着心理素质的考验,产生强烈的恐慌、自责、愤怒等情绪。对此,李春漫希望家长谨记几个原则:“首先,要尊重孩子的情绪,倾听、了解并相信孩子说的事,接纳和理解孩子;其次,要让孩子接受医生检查,包括心理医生;最后,报警或向民间专业的服务团体求助。”

李春漫强调:“一定要把孩子的感受放在第一位,再去询问其他相关信息,避免造成二次伤害。”

李春漫说:“对一些中国家长来说,得知孩子遭受性侵害以后,第一反应是丢人,不一定会向公安机关报告。报案后,往往没有人证,而让未成年的孩子提供物证,也是不现实的。立案后,在采集证据的过程中,可能会对儿童造成‘二次伤害’。而且,,儿童性侵害属于刑事案件,只有对物质损失和身体伤害的赔偿,没有精神赔偿。”

在美国,防范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梅根”法案规定,强奸犯出狱后,他所在社区的警方会把他的照片、住址、外貌等个人信息放到网上,提醒公众防范。韩国对儿童性侵犯罪的最高刑期由15年调至50年;2011年7月,通过了首部对严重性犯罪进行化学阉割的法案。

今年6月,中国妇联权益部呼吁:进一步完善法律政策,强化刑法等法律对未成年人特别是女童的保护力度;深入社区、学校、幼儿园和家庭开展预防女童性侵的宣传培训;提高社区工作人员、教师及家长的防范意识和能力,用儿童能接受的方法让孩子理解如何预防性侵。

在《怎样预防儿童性侵害》一书的扉页上,写着南非前总统曼德拉的一句话:“没有什么比我们对待孩子的态度,更能深刻折射这个社会的核心价值追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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