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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洛阳:建议设立“医事法庭”专门处理医

2015-02-11 22:23 | 来源: | 浏览 :

  在今年的市两会上,市政协委员、市直机关第一门诊部主任薛松涛提交了《关于在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或县(市)区人民法院试点设立“医事法庭”的提案》。

  薛松涛说,近年,全国医疗纠纷数量有所增长,严重影响了正常的医患关系。许多专家学者呼吁在法院系统建立“医事法庭”,专门审理医疗纠纷案件。目前,南京、武汉等地的部分法院探索成立了医疗纠纷合议庭,专门审理医疗纠纷案件。为此,,建议我市法院试点设立“医事法庭”。

  薛松涛建议,法院应指派业务素质高的法官组成“医事法庭”,对医疗纠纷案件审理程序做出具体规定。“医事法庭”的法官应当熟悉相关医学知识,或实行有医学专家参加的陪审团制度。“医事法庭”应加强与当地卫生部门的沟通,邀请具有高级职称的医疗专家组成医疗纠纷案件专家顾问人才库,尝试在人才库随机选取医疗专家纳入人民陪审员队伍。同时,法院可在辖区主要医疗机构尝试设置巡回工作室,法官定期到巡回工作室参与医疗机构组织的纠纷调解,充当“桥梁”,消除医患双方信息不对称、彼此不信任所导致的矛盾,推动医疗纠纷在医疗机构组织下调解。

  “设立‘医事法庭’,能引导社会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理性地认识与解决医疗纠纷。”薛松涛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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