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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全靠闹?太天真医闹入刑最高可判7年

2015-11-05 23:08 | 来源: | 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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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全靠闹?太天真"医闹"入刑最高可判7年

来源:中吴网 作者:尹路 日期:2015-11-04 21:43:31 爆料电话:86598222

“闹一闹,,好处到”。在以往的医疗纠纷中,不少患者或者家属不是通过走法律渠道解决问题,而是企图用“医闹”来“绑架”医院,感觉是事情闹得越大,得到的赔偿就越多。今后这个办法可行不通了,因为从11月1号起,“医闹”正式入刑,医闹中的首要分子,将要承担刑事责任。

去年9月10号上午,市第一人民医院门口的局前街一带拥堵不堪,七八名患者家属披麻戴孝站在马路当中,向过往行人散发材料,并且在医院门口拉横幅、烧纸钱,还阻止其他车辆进出医院。

局前街派出所民警调查获悉,大约一个月前,56岁的本地男子杨某,因为发热咳嗽被家人送进医院住院治疗,后肺部感染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患者家属感到事发突然,认为是医疗事故,为此多次上门讨要说法,而医院方面则认为不属于医疗事故,只答应作出人道主义赔偿,双方久拖不决的情况下,于是出现了上述一幕,弄得医院门口混乱不堪。

据警方不完全统计,每年仅在市一院、市二院发生的医闹事件就不下20起。医闹的方式主要有:堵塞医院应急通道、在医院内设灵堂、在重症监护室门前烧纸钱、停尸等等。这些做法都不同程度地影响了医院的医疗秩序

不仅是常州,医闹早已发展成为全国性的社会问题,且在外地更加严重。中华医院管理学会的一项调查显示,全国有73.33%的医院,出现过病人及其家属用暴力殴打、威胁、辱骂医务人员的情况。

频繁发生的暴力伤医事件,让医务工作者伤心、寒心、更加担心。广州一些医院的医生甚至在看病时,戴着头盔防身自保。

刚刚正式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在刑法第290条的“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这一条款中,增添“医疗”一项,即“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界人士认为,此次将聚众扰乱医疗秩序行为进行刑法规制,更加凸显立法对社会问题的回应,避免更多的医患冲突走向非理性、有组织的暴力形态。但是医闹背后凸显的种种社会性问题,如老百姓小病大看的不良习惯、医生职业训练过于迷恋技术、医院资源分配不合理、医疗体制市场化造成的营利性驱动等等也不能忽视。(中吴网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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