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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一起医患纠纷“僵持”半年终和解“停棺闹事”缘起沟通不畅

2014-07-21 12:05 | 来源: | 浏览 :

  近日,富源县营上镇一起医患纠纷在“僵持”了半年之久后,最终得到和解。记者采访了解到,这起纠纷之所以“僵持”,缘起沟通不畅,以致死者家属“停棺闹事”。由于没做医疗事故鉴定,协商赔偿失去依据,双方难达成一致。同时,因没引入或没有第三方调解机构,镇政府不得不“承接”调解,夹在中间难做协调工作,使调解陷入“僵局”。据了解,我省县级医院年均发生医疗纠纷10起以上,这些纠纷都有这样的共同点。这起纠纷,对农村医患纠纷特别是乡镇来说具有警示意义。

  沟通不畅 引发家属不满

  2013年12月3日上午11时,营上镇中心卫生院以晏仙菊“病毒性心肌炎待查、双肺感染、慢性胃炎急性发作”收住入院,共开了8瓶针水,当日18时许,输第6瓶针水时,患者突感胸闷、气短、呼吸困难、口唇发绀,颜面青紫,呼之不应,,18时34分患者死亡。

  死者丈夫宋云飞说,当时他们大声呼救,没有医生护士回应,跑到值班室也没找到医生。邻床患者帮忙叫来一个护士,护士看后认为病人“已死亡”,打电话给医生,40分钟后医生才来,并证明病人已死亡。病人家属认为,卫生院医生误诊及拖延抢救时间导致患者死亡,院方必须对病人的死亡负责。宋云飞说:“患者死亡后,院方及主治医生不肯露面,不给任何解释和说法,也不对遗体进行安置处理,摆放在病床上3天无人问津,我们家属、亲属非常气愤,纷纷来到医院讨说法。”

  为此,家属几次“停棺维权”。由于对卫生院和周边造成影响,去年12月19日,县公安部门出警处置,清理了棺材、冰箱、花圈及布标等物,并依法对相关人员处予行政拘留。事态从此平息下来。

  院方是否认可家属说法呢?记者找到卫生院业务院长张永祥,要求了解相关情况。但张永祥表示,医院不接受采访,卫生院是政府公立医院,镇政府已介入协调,现在完全由营上镇政府处理。

  今年起施行的《云南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医疗纠纷发生后,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向患者及其家属告知有关医疗纠纷处置的具体办法和程序,做好解释和沟通工作,防止事态扩大。家属说,他们之所以“停棺维权”,就是事发后院方不予理睬,还推卸责任,说只给人道补助,而不是赔偿,让家属非常愤恨,无法接受。

  没做鉴定 赔偿缺乏依据

  尽管事态平息下来,但医患双方仍“僵持”着,原因是双方就“赔偿问题”谈不拢。

  事发后,营上镇党委政府组织营上司法所、派出所、综治办等部门工作人员组织双方调解,院方答应补偿5.8万元,但家属不同意,他们认为毕竟患者死亡了,不该是所谓的人道主义补助,而应该是赔偿。宋云飞说,我们的要求也不过分,医院有过失,不能不承担责任,当时说要求赔偿120万元,是比照当地矿难赔偿标准说的,还说过要求赔偿2000万元,那是气头上的话。

  在采访中,有家属告诉记者,他们觉得应该赔偿30万元左右,具体什么理由,也说不出来。而卫生院业务院长张永祥表示,由于没有做医疗事故鉴定,到底是谁的责任没有明确说法,不能由家属说多少就赔多少。营上镇政府副镇长、派出所所长钱新华接受采访时也表示,家属不同意做尸检、做鉴定,死亡原因不清,责任不明确,就是要求赔钱,他们要求的赔偿标准没有依据,很难做工作。

  为什么不做事故鉴定?宋云飞说,当时县卫生部门也来人了,说可以双方协商处理,也可做医疗事故鉴定等。可记者了解到,在富源当地乃至我省许多农村,受传统观念和习俗影响,病患死者家属都不接受尸体解剖和死因鉴定,所以家属选择了协商解决。这也符合按《条例》“医疗纠纷发生后医患双方可以自行协商解决”的规定。通过多方做工作,医院也同意此解决方案,但由于上述原因,协商解决时双方又各执一词,到底以什么依据来谈补助或赔偿,没有一个双方认可的基本框架,很难达成一致意见,协商陷入僵局。

  无“第三方” 镇政府左右为难

  在我省一些地方已建立了包括律师、医学专家、群众代表等各方人士在内的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能客观公正地作出调解。“为什么不寻求第三方调解?”家属表示,他们不知道当地有没有第三方调解机构,即使有也不知道怎么申请,“我们有事就找政府处理。”张永祥也称,卫生院是政府公立医院,镇政府已介入协调,现在完全由营上镇政府处理,镇政府说赔多少院方就赔多少。

  事实上,从事发第二天开始,营上镇政府就已介入,但经过多次调解,基于金额差距的原因,医患双方一直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宋云飞认为,镇政府的公立卫生院已承包给了私人,难免会偏袒院方,家属没有更多话语权。他说,镇政府分管副镇长调解,3月份时说赔偿23万元,但到4月份又说只给19万多,再从民政方面给予一定补助。一个月不到,为何有那么大的差距?对此,钱新华表示不知情,但他说,卫生院不是承包给了私人,而是引进了投资人改善医疗条件。我们也想尽快把纠纷处理了,协商到19万多元,达到了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按医疗事故的标准赔偿会更低。

  历经半年多时间后,近日,在镇政府的多方协调下,这起纠纷最终以赔偿家属19万多元和解。营上镇政府党政办负责人表示,镇政府在协调中左右为难,也并非“政府说赔多少就赔多少”,不管怎么赔偿,总得有个依据和框架,调解也要有凭有据,还要双方同意,我们也不能强制性地要求哪一方接受。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吸取这方面的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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