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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十大健康事件

2015-01-01 22:22 | 来源: | 浏览 :

2014年度十大健康事件

字号:时间:2014-12-31 10:45:36 来源:健康报

-点评:

生活饮用水事关重大,每当城市发生饮用水安全事件时,地方政府部门都会将其上升到影响社会稳定的高度。每遇类似事件,维稳和公众知情权便开始了一场非正常的“角力”。

兰州自来水污染事件发生后,有政府官员在接受采访时称:“可以问心无愧地说,没有隐瞒任何事情。”事实证明,政府没有及时发布相关信息,没有尊重百姓的知情权,也就丧失了公信力,导致谣言满天飞。

事实上,坦诚公布相关信息,将危机应对的进展告知公众,呼吁公众配合,与此同时,彻查事故原因,严肃追责,给公众一个交代,才是一个成熟、理性、负责任的政府最应该做的。

⑩医疗事故罪审理引起业内热议

医师依法执业再敲警钟

-事件回放:

11月24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副主任医师许峰被控涉嫌医疗事故罪的案件。依据《刑法》相关规定,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人身健康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在司法实践中,医疗事故罪的应用十分少见,尽管法庭没有当庭宣判,但案件在医疗界引起了极大关注。

本案涉及的医疗事故发生于2011年。当年6月22日,自2006年患肾衰竭一直进行透析治疗的43岁女性陈某因甲状腺问题入住北京大学人民医院胃肠外科。该院外科副主任医师许峰为陈某做了甲状旁腺摘除术。5日后,陈某感觉颈部手术部位有点疼,而许峰称自己当时在本院参加急诊会诊,指派实习医生张鑫前去处置,其间陈某突发窒息,意识丧失。后来许峰为陈某行床旁切开手术清除血肿,45天后,陈某因抢救无效死亡。

陈某死后,北京市西城区医学会鉴定报告认为,,医生对颈部血肿的判断和处理不及时,是导致患者死亡的直接原因。结论为,陈某病例构成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北京大学人民医院承担完全责任。陈某丈夫将材料递交检察院,北京市西城区公安分局以医疗事故罪立案。庭审中,控辩双方的争论焦点在于许峰是否严重不负责任,当庭没有审判,但据知情人士透露,许峰很可能被吊销执业医师资格证。

尽管司法实践中医疗事故罪的应用非常少见,但《刑法》对此有明确规定,而且详细罗列了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具体情形:擅离职守的;无正当理由拒绝对危急就诊人实行必要的医疗救治的;未经批准擅自开展试验性医疗的;严重违反查对、复核制度的;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明确规定的诊疗技术规范、常规的;其他严重不负责任的情形。

-点评:

《刑法》对医疗事故罪列出的具体情形在医疗实际中都有可能发生。此案无论最终判决如何,都给整个医疗界强化法律意识、确保医疗安全、规范医疗行为敲响了一记警钟。

“健康所系,性命相托”,要保障医疗安全,对得起这份沉甸甸的托付,医生唯有不忘初心,兢兢业业,在医疗技术上精益求精,秉持为生命负责的态度,为患者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当前正处于医患矛盾尖锐的艰难时期,社会对医务人员的容忍度逼近冰点,而如果医患信任荡然无存,双方从同舟共济变成同室操戈,医生为规避执业风险,不敢为救治患者放手一搏,最终损害的还是患者的利益。医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希望媒体、公检法部门、患者在尊重医学科学的前提下,给予医务人员更多的理解和包容,增进医患互信,共同战胜疾病,否则,医患双方都将深受其害。

(责任编辑:H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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