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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乐昌医改:六大方面持续发力

2015-06-25 15:12 | 来源: | 浏览 :

2015年,乐昌市医改工作始终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总体要求,把巩固完善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作为主攻方向,推进医保、医药、医疗三方联动,持续推动医改工作向纵深发展。

一是县级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政策。从2014年12月1日起,全市四家县级公立医院(乐昌市人民医院、乐昌市中医院、乐昌市第二人民医院、乐昌市妇幼保健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 (中药饮片除外)。 对县级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在保证公立医院良性运行、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负担不增加的前提下,坚持“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的原则,降低药品、耗材、大型设备检查等价格,提高体现医务人员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加强医疗服务价格、医保支付等政策的有效衔接。

二是健全全民医保体系。2015年,乐昌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8%以上,政府对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均补助标准提高到380元。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保持在87%和80%以上(分医院级别和缴费档次)。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大病保险对患者经基本医保支付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实际支付比例达到50%以上。同时,开展重特大疾病特殊医保补助,对特困群体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和医疗救助后的个人负担医疗费用,给予不低于80%的医保补助。整合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实行“一站式”即时结算机制。重点救助对象年度救助限额内住院自负费用救助比例达到70%以上。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筑牢重特大疾病保障网。

三是加快构建分级诊疗体系。全面提升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目前,乐昌市拥有一所二级甲等综合医院(乐昌市人民医院),,一所二级甲等中医医院(乐昌市中医院)、一所二级乙等综合医院(乐昌市第二人民医院),一所一级甲等妇幼专科医院(乐昌市妇幼保健院)。通过开展城乡对口帮扶机制和“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活动,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明显提高。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制度。按照“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要求,落实基层首诊,扩大家庭医生式服务试点,逐步完善双向转诊程序,探索建立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诊疗服务和结核病综合防治管理模式。

四是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进一步改革人事分配制度,切实落实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补助政策和资金,完善绩效考核分配办法,加强量化考核和效果考核,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总量、财政补助挂钩。提高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完善收入分配激励机制,重点向业务骨干、关键岗位、临床一线和突出贡献的医务人员倾斜。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农村卫生人才订单定向培养项目,加强村卫生站信息化建设,将符合条件的村卫生站纳入基本医保定点范围。落实乡村医生多渠道补偿政策,提高乡村医生收入。落实农村接生员和赤脚医生生活困难补助政策。加快促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提高至40元以上,强化资金管理和项目进展监测,推进基层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优化整合,实施出生缺陷综合防控项目,重点抓好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的规范使用和动态管理。

五是完善药品供应保障机制。完善药品招标采购办法。全部政府办公立医疗机构(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及耗材通过省第三方药品电子交易平台阳光采购,实行网上公开交易。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强化基本药物的主导作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从基本医保药物目录配备使用品规数量和采购金额比例不超过40%的非基本药物。

六是统筹推进其他各项改革。推进中医药强市建设。推进县级中医院标准化建设,着力加强乐昌市中医院内涵建设,完善基层中医药服务体系。推进中医“治未病”建设,大力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全面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落实住院医师培训任务,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卫生人才培养。落实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依法严肃查处药品招标采购、医保支付、非法行医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开展医疗机构执业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充分发挥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第三方协调机制,依法保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

稿件经“韶关网”修改,原题《乐昌市2015年从六大方面持续向医改发力》,作者乐昌市卫计局 王献君,来源乐昌市政府公众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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