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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五项医改红利惠民生

2014-12-04 14:44 | 来源: | 浏览 :

  解决看病难、看病贵是我省医改工作目标之一,今年,根据医改工作要求,西宁市五项医改任务惠及民生。在提高城乡居民医保人均筹资标准、推进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创新公立医院体制机制、加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统筹推进相关领域改革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城乡群众普惠医改红利。

  今年全市城乡居民医保人均筹资标准统一由2013年的470元提高到510元。职工、城镇居民和新农合参保率分别达到99.2%、99.8%和99.05%。城乡居民在三、二、一级定点医疗机构的住院报销比例分别提高到70%、80%和90%。实行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和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筑起了重特大疾病政策范围内常规报销、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道保障线”。截至目前,全市办理大病保险1.7万名,补偿患者医药费用9000万元;民政医疗救助和疾病应急救助达12.5万人次,补助资金2.32亿元,有效缓解了大病患者和困难家庭的就医负担。实行基本医保统一由社保部门管理,实现了统筹区域和省内就医即时结算,使城乡居民充分享受到医疗保障水平提高带来的实惠。

  在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方面,加大基本药物统一招标采购和规范使用的监管力度,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制度,基本药物覆盖率、零差率持续保持在100%。从今年6月1日起,全面推进在非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同时,巩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及医用耗材按规定统一网上采购制度。

  今年,启动实施全部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建立完善政府补偿机制,将人员工资、学科建设、基本运转等经费纳入财政补助范围,促进县级医院健康发展。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对县级医院使用的基本药物和非基本药物全部取消药物加成,实行零差率销售。在三县分别组建8个医疗卫生服务联合体。初步形成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分级诊疗、上下联动、双向转诊的工作机制。推行“先住院后结算”医疗服务模式,已为20万名(次)住院患者提供服务。

  此外,西宁市还加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统筹推进相关领域改革,让医改红利更多惠及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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