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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签不签字”坏了医患关系

2015-03-10 21:07 | 来源: | 浏览 :

  中国青年网北京3月9日电 “刘主任,我有不同观点,手术要写申请书,和知情同意书没啥区别,太耽误时间了,而且会加剧医患之间的不信任。”在全国政协常委、北京安贞医院小儿心脏中心主任刘迎龙讲了自己让患者写手术申请书的小创意后,心内科专家霍勇委员马上提出不同看法。3月9日,上午医卫界45组小组讨论会上,一场关于术前知情同意的讨论热烈上演。

  杨爱明委员首先抛了块“砖”:现在处理医患纠纷比较麻烦,大家都有这样的经历,医生必须让患者签知情同意书,法院却说这个没有法律效力。

  “那我就改了,在我们那凡是手术的患者,都要求本人或家属写一分手术申请书,虽然不能入病历,也没有法律效力。内容包括:病情的知晓、看病的经过、手术风险和费用以及全家坚决同意一直要求手术,特此申请。”刘迎龙说,他们中心一年做几千例小儿心脏手术,已经有了有厚厚的一摞申请书。

  刘迎龙话未落音,引来众委员哄堂大笑。医院都是让患者签知情同意书,他反过来了,让患者写手术申请书。“慢点说,慢点说,记一下。”刚才没认真“听讲”的周学东委员、刘荣玉委员感觉如获至宝。

  “其他科室写吗?” 霍勇问道。

  “其他科室不写。因为我这儿患儿都是复杂畸形,风险大,花钱多。原来签知情同意书,很多患者家属说你让我签我就签吧。现在让他们自己写,就叫手术申请书。”刘迎龙介绍。

  孙铁英委员追问:你这不就是知情同意书的翻版吗?患者怎么知道手术的风险啊?

  “不一样,这个是患者或其家属手写的。”刘迎龙说,他们不了解手术情况,我们给他们讲,这个手术的风险是多少,他们也可以到网上去查,最后的结果就是全家一致同意。

  刘迎龙把手术申请书作为科室硬性考核指标之一,患者没写,医生就违反了程序,就算不良大事件的一种。“自去年4月份实施以来,院领导也很惊讶,小儿心脏中心的医疗纠纷怎么明显减少了呢?” 刘迎龙自嘲地说:“为了预防医疗纠纷,我们真是想尽了办法、挖空了心思。”

  “你瞧瞧,我们怎么现在把大夫都逼成这样啊!”旁边的方来英委员一脸苦笑地感叹道。

  “有效果吗?这方法还行,看来签和不签效果就是不一样……”大家议论纷纷。刘迎龙补充说,“为什么这个比较好?因为双方要深入沟通,有助于医患关系和谐。”

  霍勇不太赞同,“现在好多治疗都要签字,这么个签法肯定会增加医生的工作量和家属对医生的不理解。有人就会问:你大夫应该决定该不该手术、该不该用药啊,凭什么老让我签啊?”

  霍勇指出,国外根本没有这样的规定,比如对于急性心肌梗死的介入治疗,,就是要争取时间。国际上已有科学证据证明,急性心肌梗死开通血管要在90分钟以内,我国是150到160分钟,相差快一倍了。“仔细分析,耽误的时间里一半是用来签字的。你得和患者或其家属谈啊,一次不行还要两次,尤其是在急诊过程中,比如遇到患者有四个儿子,要挨个谈,生命可能就被‘谈’掉了。”

  “霍委员,刘委员刚才谈的是在当前医患关系、社会环境下,写手术申请书是增加医患沟通的一种方式,和法律扯不上什么关系。国外的医师法、执业法很清楚,出了事,是医生到法庭,和医院没有关系,我们的配套法律还很不健全。所以,要通过这种方式加强沟通。”心脏外科出身的胡盛寿委员反驳道。

  周学东也表示,“整个大环境改变不了啊,医院、医务人员为了保护自己,可能还得必须这样去做。所以,该签的还是要签,如果能公证就公证一下。”

  一直没有发言的原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常委讲话了。他说,不知道大家有没有这样的感受,每进行一次这样的签字,都会让医患关系进一步恶化。大家应该是亲人,共同来战胜疾病,如果彼此都不信任,都变成这样一个冷冰冰的关系的话,很难解决医患之间的问题。

  黄洁夫进一步表示,这些个签字都是无效的。“签了字好像医生得到了安慰,可病人会觉得你在推卸责任。签的字越多,要求的程序越多,医患关系可能越恶化。一项神圣的救死扶伤的工作怎么变得越来越不像话了。”

  说到底,还是要改革现有的医疗体制,国家把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作为公共产品来提供,不要让医院和医生为赚钱操心,不要趋利,这样医疗纠纷自然少了,也不会有什么签不签字的事情。

  黄洁夫几句发言后,会场逐渐安静下来。(记者 李木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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