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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区:卫生系统建立诚信“红黑榜”制度

2014-06-16 16:35 | 来源: | 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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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区:卫生系统建立诚信“红黑榜”制度

【发稿时间:2014-6-16】 【稿件来源:广安在线】

  

  本网讯(王忠报 叶元平 广安区记者站 张国盛)日前,广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发出通知,在全区各医疗卫生单位和民营医疗机构建立诚信“红黑榜”制度,旨在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红榜”的标准为:单位诚信好,遵纪守法,行为规范,严格履行承诺,技术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健全,受到中、省、市、区党委政府或部门表彰的先进集体;“黑榜”的标准是:被司法部门认定构成犯罪的;未取得《医疗机构许可证》擅自执业,受到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的;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或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受到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行政处罚的;同一违法行为受到两次或两次以上卫生行政处罚的。《通知》规定,上了“黑榜”的医疗卫生机构将纳入诚信建设“黑名单”。诚信“红黑榜”将通过市、区各大媒体每两月发布一次,并录入全市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

  据区卫计局负责人介绍,建立“红黑榜”制度,其目的是促进医疗机构诚信经营、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收费,建立公正、良好、诚信的就医环境,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

编辑:彭冰婷 【返回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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