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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种捐献,叫生命在延续 2012年以来,我市已成功完成器官捐献2

2014-07-21 11:25 | 来源: | 浏览 :

  2012年以来,我市已成功完成器官捐献20例

  我们期待这个数字继续发芽,长大……

  昨天上午,为推动我市遗体器官组织捐献工作的进行,郑州市红十字会联合市卫计委召开全市遗体器官组织捐献工作推动会。

  据统计,我国每年终末期患者需要进行器官移植的在30万左右,而器官移植手术每年只能完成11000例左右。

  中国是世界上器官捐献率最低的国家之一,这与相关法规条例的不完善、传统观念的影响、宣传力度的缺乏,以及整个社会没有形成良好的捐献氛围有关。

  郑州晚报记者 邢进

  谷长乐 肖雅文/文

  马健/图

  我国是器官捐献率

  最低的国家之一

  人体器官移植技术是20世纪医学领域取得的重大进展之一,它挽救了成千上万患者的生命。随着我国医学科技的发展,技术的提高,器官移植医疗技术在我国已很成熟,且移植成功率非常高,手术需求量激增。

  郑州市卫生局副局长原学岭说:“巨大的供需缺口使非法采供器官现象随之产生,给社会带来很大的危害。所以加强遗体器官组织捐献的宣传,是卫生行政部门下一步工作的重点。”

  原学岭介绍,目前我国人体器官移植总量居世界第二位,国际上能开展的器官移植手术在我国几乎都能够开展,每年终末期患者需要进行器官组织移植的在30万人左右,我省至少就有10万人。而目前全国每年只能完成11000例左右,器官捐献供需比为1∶30。“西方发达国家为1∶3,我国是世界上器官捐献率最低的国家之一”。

  据统计,自2010年我国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开展至2014年7月6日,已登记器官捐献志愿者26122人,全国累计完成捐献1952例,5206名器官衰竭患者得到了有效救治。

  截至今年5月份,,河南省已实现器官捐献100例(全国暂列第7位),成功捐献191个肾脏、80个肝脏和21对眼角膜,使305名重病患者生活质量得到提高;已实现遗体捐献268例,同时全省有400余人签署《中国人体器官捐献自愿书》、2500余人签署《遗体捐献登记表》,成为人体器官遗体捐献志愿者。

  每位捐献者都在报纸上留下痕迹

  然而,在无偿捐献遗体器官并不良好的社会氛围下,郑州市乃至河南省还是涌现出一位又一位大爱人士。

  2010年,年仅19岁的农家姑娘张春晓,因缺血性脑病医治无效离开人世,悲痛万分的父亲带其完成生前心愿——捐出身上有用的器官,而这位无私的花季少女也成为河南省器官捐献第一人。目前,春晓年轻的器官已经使两名肾功能衰竭患者病情缓解,一名肝硬化患者病情好转、两例眼部疾病患者重见光明。

  9个月大女婴离世救两人,成为河南年龄最小器官捐献者。

  琼岛捐献1只肾脏给海南尿毒症患者;1对眼角膜被送往广州,为其他患者带来光明。

  登封男孩因车祸身亡,父亲捐出儿子器官让两人重见光明,三人得到新生。

  2014年2月,《郑州晚报》以“我把光明留给你”为题,报道了右眼受伤男子耿斌捐献眼角膜的事迹。耿斌成为河南省首例活体眼角膜捐献者。

  2014年5月12日,郑州人民医院医护人员代表共116人在器官捐献签字板上签了字,郑州人民医院医务人员代表宣读了《无偿捐献器官倡议书》,并和患者代表共同填写《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郑州人民医院116名医护人员成为器官捐献志愿者。

  2012年至今年6月

  我市已成功完成捐献20例

  2012年郑州成为继江西、南京之后,全国第三个成立红十字医用组织捐献库中心的地区。今年市红十字会又在全国率先成立了市一级的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具体承担郑州市区域内人体器官捐献的宣传动员、资料收集、数据统计等工作。从2012年至今年6月,我市已成功完成捐献20例,其中18例遗体捐赠,12例器官捐赠,9例眼角膜捐赠。106人填写了《无偿捐献遗体器官组织登记表》,组织成立了郑州市红十字遗体器官组织捐献志愿服务队。

  市红十字会党组书记于素云介绍,“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受此传统观念影响,中国人体器官移植供需比例失衡,成为制约其发展的瓶颈。“目前还有很多人对器官捐献存在认识误区,要走出人体器官捐献这一步需要很大的勇气,还要排除社会、亲人、传统的巨大压力。”

  呼吁重新定义“死亡”

  减少器官源“浪费”

  按照《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第20条规定:摘取尸体器官,应当在依法判定尸体器官捐献人死亡后进行。此条中“死亡”的含义不包括“脑死亡”。

  30年过去了,我国认定“死亡”的依据依然是心脏停跳、呼吸停止。

  据原学岭介绍,这类法律的空白阻碍着一部分器官捐献,造成器官源的“浪费”。

  据了解,脑死亡和植物人状态不一样,脑死亡患者只是在呼吸机的帮助下,维持着看似活着的状态,包括脑干在内的全脑功能永久丧失,100%无法恢复。由于没有脑死亡立法,我国器官供体质量远不如国外,其来源程序也在受干扰。如果能在法律上确认脑死亡,器官移植医学发展会更快,更多病人会受益。目前,河南省、郑州市还没有出台相关的条例法规加以保障。

  Q:如何捐献器官遗体?

  A:符合条件下只需填表签字即可

  只要年满18周岁,愿意无偿捐献器官救治他人的,即可填写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志愿者登记表交给当地器官捐献管理机构,也可以登录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网站()。登记完成后,将获得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志愿者登记卡,也可以随时变更或撤销器官捐献志愿登记。

  Q:捐献器官如何分配?

  A:器官捐献全国统一联网分配

  市红十字会党组书记于素云表示,申请器官移植可到有资质的器官移植医院提交申请表,排队等候。目前河南省有6家医院具有器官移植资质,其中郑州市有2家。包括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济南军区第153医院、河南省人民医院、郑州人民医院(原郑州市第五人民医院)、郑州市第七人民医院、河南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器官捐献协调员从捐献信息系统发现潜在捐献者,确定捐献后,捐献信息自动进入器官分配系统,通过计算机自动分配给最需要的患者,整个分配过程完全公开。器官分配系统主要以三个原则为基础:第一是病情原则,会做专业的器官评分,以保证分配给最需要的患者。第二是就近原则,比如在本市获取的器官,可能优先由本市各个移植医院来分配。第三个是年龄的原则,孩子要优先于老人。

  (原标题:有一种捐献,叫生命在延续 2012年以来,我市已成功完成器官捐献20例我们期待这个数字继续发芽,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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