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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出台公立医院改革医保联动措施

2014-10-11 09:38 | 来源: | 浏览 :

  宁德网消息(记者 陈薇)记者10月9日从宁德市人社局获悉,为充分发挥医保在医改中的基础性作用,宁德市制定出台了《推进宁德市公立医院改革医保联动十条措施》,进一步支持和促进公立医院改革

  大力推进单病种付费结算

  《措施》提出,在开展总额控制付费的基础上,结合实际选择不少于20个病种进行单病种付费结算试点,并将适宜的中医优势病种纳入试点范围。学习借鉴其他设区市的经验,逐步探索开展按疾病诊断关联性分组付费方式改革,促进医疗机构加强自身管理。

  “单病种付费将使患者承担的治疗费用减少。”市人社局医保科工作人员介绍,患者在确诊入院、签署按病种付费诊疗协议书后,按单病种定额标准一次性支付个人自付医疗费后,其余由统筹基金支付,如有超出定额部分医疗费用由医院承担。此前我市已对剖宫产、老年性白内障、结节性甲状腺肿手术等多个病种试点实行单病种付费结算。

  促进分级诊疗制度建立

  我市将加大差别支付政策向基层倾斜。职工医保年度内第一次住院起付标准三级医院为840元,二级医院为 700元,一级医院为560元;第二次住院起付标准为第一次的80%;第三次以后住院不设起付标准。城镇居民住院医保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三级医院50%、二级医院60%、一级医院80%;新农合住院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县外医院50%左右、县级医院80%左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90%以上。

  支持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分级诊疗的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县域内选择部分诊断明确、治疗方法简单、疗效确切的病种,开展城镇居民、新农合基层首诊、分级诊疗试点工作。多策并举,力争2015年底实现县域内常住人口就诊率达90%左右。

  择日住院前门诊费用纳入医保结算

  《措施》将择日住院前门诊费用纳入医保支付政策,对于诊断明确、符合住院手术指征的非急诊手术和需住院治疗的肿瘤放、化疗患者,在全市二级以上医院实行择日住院前门诊费用纳入住院费用结算,减少住院天数,提高医疗机构住院周转率。

  “通常患者先去看门诊,发现问题后住院治疗,过去只能报销住院治疗费用,前期的门诊费用是不能报销的。”市人社局医保科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去年4月开始,我市在三甲医院开展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择日住院前属于医保支付范围的门诊费用纳入医保住院费用结算试点,鼓励支持住院患者门诊先检查后住院治疗,有效缓解住院难问题。

  多举措扶持医院发展

  《措施》明确,各级医保经办机构都必须按月及时结算或根据总额控制指标的一定比例和结算周期建立周转金制度,进一步优化医疗费用结算程序,按照协议及时结算并足额支付。

  今年内医保建立异地就医联网结算费用周转金制度,由各地上解至全省异地联网结算专户,统筹用于异地联网就医费用结算。

  建立和完善全省统一的定点医疗机构医师库、科室库,将医保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为的监控延伸到科室和医务人员。目前已完成全市定点医疗机构信息、科室代码和医保医师的数据采集和入库工作。

  同时,我市放宽医保定点准入条件,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社会资本办医的发展 。对经批准的承担国家医改任务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取消经营面积的准入要求,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医保定点范围。支持社会资本举办的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对经批准的民营医院在内的医疗机构,,取消批准时限和空间距离的准入要求,符合条件的均可纳入定点范围,民营医院执行与同级公立医院相同的报销政策。
责任编辑:Mag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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