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倒一个人何时不再塌下一个家?
导语:
近日,一则《夫妻同为高校教师,收入也不错,为何会陷入贫穷?》的文章在社交网络被疯狂转载。文章讲述了一对来自小康之家、在高校任教的80后夫妻,因为两位罹患癌症的父亲治病,使整个家庭陷入困顿的经历。一直以来,看病难看病贵就是困扰民众的难题,因病致贫更是一种无奈而艰辛的现实。
一、一场大病足以让很多家庭倾家荡产
1.“脱贫五年、大病回从前”,对于低收入者,因病致贫难以避免
“病来如山倒”,这句话既包含了疾病对人体的破坏力,也包含了疾病对家庭的破坏力。对于生活状况本来就不容乐观的低收入人群(例如农村人口、无业人员等)来说,更是如此。他们生活在社会的底层,仅有的收入除了维持温饱所剩无几,有些人甚至没有经济能力参加医疗保险,一旦患上重、大疾病,经济负担可想而知。据上海市民政局联合上海交通大学在2007年的一项抽样调查,上海市贫困家庭里,大病、重病患者的医疗费支出,人均医疗费月支出高达529.92元,占每月人均总支出的47.2%。
大重病是城市家庭刚性支出过高的首因
医疗费占生活总支出47.2%是什么概念?世界卫生组织将灾难性卫生支出发生率和因病致贫率作为测量疾病经济负担的工具,当居民现金卫生支出超过家庭总支出的一定比例(40%)时,便可认为该家庭发生了灾难性卫生支出;当家庭总支出减去现金卫生支出后,剩余的其他家庭总支出不能满足基本生活消费,就是因病致贫了。根据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王培安在2014年首届“10·17论坛”上提供的数据,中国农村贫困户因病致贫率高达37.8%。
2.而即使抵御风险能力较强的“富裕之家”,也经不起病魔的折腾
2010年东莞“慈母溺死双胞胎脑瘫儿”震惊全国。38岁的母亲韩群凤,艰辛抚养脑瘫双胞胎儿子13年后,最终感到绝望,亲手溺死了两个儿子,随后自杀。(孩子死亡,而韩自杀未遂,以故意杀人罪获刑五年。)“真的不想杀他们”,走投无路的韩群凤本是东莞某银行大堂经理,有一份体面的工作,丈夫的职位、薪水也都比较高。为照顾脑瘫的双胞胎儿子,韩群凤辞职在家,耗尽百万家财为儿治病,案发时,这个曾经的富裕之家已经山穷水尽到连房租都交不起的境地。
而像韩群凤这样曾经的中等或较高收入家庭,被一场大病、重病耗掉多年积蓄、打回原形,甚至因病返贫的并非孤例。学者吴群红、李叶等人根据世界卫生组织推荐的计算方法,利用第四次卫生服务调查的数据计算致贫率,结果发现,一般家庭、次富裕家庭和最富裕家庭因病致贫率也分别达4.2%、2.2%和1.6%。
韩群凤本是东莞某银行大堂经理,收入颇高,因为儿治病耗尽百万家财
二、而现有的医疗保险制度无法解决因病致贫
虽说因病致贫现象的发生有着复杂的社会因素,在每个国家发展过程中都是一种难以避免的社会现象。但中国现有的医疗保障制度非但无助解决甚至还加剧了因病致贫现象。
1.虽然医疗卫生投入的增速超过了GDP,但并不够
虽然庞大的医疗卫生支出总数在预算中写的清楚,中国政府医疗卫生投入的增速已经超过了GDP增速。但中国卫生费占GDP比重还有相当的增长空间。根据《世界卫生统计(2012年)》显示,全球卫生总费用占GDP的平均百分比为9.4%,高收入国家为12.5%,美国更高达17.6%,而中国仅仅为5.1%,比低收入国家的比重还要低(平均6.2%)。而与中国同在金砖国家中的巴西和印度分别达到了9%和8.9%。
此外,照前卫生部副部长殷大奎的说法,政府投入的医疗费用80%用于领导干部。这个80%的数据也许不准,但医疗特权耗费巨大是肯定的。中国的公务人员还享受着公费医疗和变相公费医疗;一些领导干部可以使用奢华的干部病房;离休干部的待遇也非常高,像江苏金坛市这样一个县级市,每位离休干部每年要花掉4.9万元医疗费用。
2.而为解决因病致贫而建的大病医保影响较弱,因病致贫现象仍十分突出
鉴于中国城镇(乡)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因筹资水平和保障水平在“保大病”方面的乏力,国家发改委等六部委下发《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从新农合或城镇居民医保基金中切出一部分,为大病患者提供二次报销,解决因病致贫。效果如何呢?
首先,大病医保的资金主要来源于居民医保筹集资金或历年结余基金,这意味着大病医保的保障程度,直接受到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保障水平的影响。就试点情况来看,一些地方正因为后者结余资金不多面临大病医保难以落实的尴尬;其二,虽然目前纳入大病医保的疾病虽已达20种,基本涵盖一些常见大病。但是,一些罕见性的大病或是常年性的慢性病无法纳入保障;此外,重、大病治疗出现异地、跨区域治疗的几率更高,患者对“一站式”异地结算的需求更强烈。而现今条件下,异地结算难等问题仍然存在。
学者王超群、刘小青等人利用某市城乡居民医疗负担调查数据,测算在不同保障程度下该市城乡居民家庭灾难性卫生支出的发生率,结果发现,大病保险制度对该市城乡居民家庭灾难性卫生支出影响较弱,“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仍十分突出。
“锯腿硬汉”郑艳良,因引起媒体关注,最终被河北省保定市第二医院接受免费治疗
三、终结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还有多远路要走
医疗虽是公共服务,但确实不是免费午餐,在全部的医疗卫生费用中,国家、社会、个人三方都应该承担相应的比例。而理想底线则是确保每个人都能看得起病,正如《2013世界卫生报告》所指出的那样,所有人都应该获得他们所需要的卫生服务,且无遭受经济损失或陷入贫困的风险。
1.让已经投入的医疗费用花得更有效率,并进一步完善大病医保制度
如前文所述,中国政府医疗卫生投入占GDP比重还有相当的增长空间。但就中国当下的现实情况,如何让已经投入的白花花的银子花得更有效率(无论是国家的钱袋子还是每个人的腰包),对于终结因病致贫现象或许来得更有意义。在目前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政府部门垄断医院,医院是绝对的核心,除了医疗特权耗费巨大,最贵的药、不必要的检查、更多的住院治疗方案……极大加重了平民看病的负担,高投入却带来低回报。有必要给满足条件的民营医院提供税收优惠和纳入医保名单,壮大民营医院在中国的发展,从而改变公立医院一家独大的形势和患者的弱势地位。
大病医保制度也需要进一步完善。例如适度扩宽大病保险的目录范围,一些慢性疾病和罕见病医治难度高、治疗费用高,同样急需大病医保的保障。如罕见病戈谢氏病患者,每年需要医疗费用200万元,但其所需药品没有列入医保目录,基本医保能报的不足百元,大量费用只能依靠自己家庭负担。而这样的患者正是因病致贫群体的重要部分。此外,探索多渠道的筹资方式、引入第三方保险公司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约束和管理等也是必不可少。
2.除此之外,推行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已经刻不容缓
去年11月,浙江首次将因病致贫列入救助范围,今年2月,安徽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也被纳入救助范围。但就全国范围来说,目前享受低保资格主要以人均收入是否低于低保标准来确定,,因疾病医疗问题导致经济困难,一旦收入超过标准,即便谁都知道这个家庭根本拿不出治病住院的钱,却也无法从政策上给予扶助。当然,即便享受低保救助,与巨额的医疗费相比也是杯水车薪,2013年全国城市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助252元,农村月人均补助111元。
“台州父母自制山寨呼吸机救子”、“南通尿毒症患者自制透析机”、“北京男子刻章救妻”、“重庆农妇剖腹自医”……近年来因无力承担重病医疗费用而发生的极端事件无一不令人痛心不已。如果说医疗保险是家庭抵御疾病经济风险的重要屏障,医疗救助制度则是保障贫困家庭健康权和生存权的最后一道防线。推行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不仅要将因为一场大病(费用)支出给生活带来困难甚至被迫放弃治疗的患者纳入救助范围,更要提升救助水平。
结语:
一个国家的文明程度,往往是以弱者的生存状况为标志的。只有当每一个人、每一个家庭都不再因为疾病陷入困境时,这个国家才更有尊严。
第3175期 本期责编 闻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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