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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调委开辟化解医疗纠纷新途径

2014-11-26 12:36 | 来源: | 浏览 :

  东北网鹤岗11月26日讯 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积极搭建平台,规范运行,多方联动,创新方法,提高调解实效,坚持“三个到位”,健全“三个机制”,及时化解日益突出的医患矛盾纠纷,自2013年12月26日正式成立以来,共解答医学、法律咨询120余人次,受理医疗纠纷21起,调处成功21件,调解成功率100%,履行率100%,赔偿总额达98万元。

  坚持“三个到位”。实行人员配备到位。医调委主任、副主任由市卫生局、司法局人员兼任。聘请已退休的医生和法律援助中心律师组成专职调解人员。同时,组建了20人的医学专家咨询组和13人的法律专家咨询组,为调委会开展工作提供便捷、专业的咨询指导。办公场所及设施到位。医疗纠纷调委会在市信访局设立独立的办公场所,按照规范化建设标准,设置了办公室、接待室、调解室等。经费保障到位。医调委的办公经费和专(兼)职人民调解员工资等费用均由市财政部门予以保障。健全“三个机制”,促进医疗纠纷调解工作规范化。医调委建立了第三方调处和第三方理赔协作配合机制。为增强医疗机构的风险意识,及时兑现调解协议达成的赔付,提高调解协议书的执行率。市司法局、卫生局、保险行业协会联合出台了《关于开展医疗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发生医疗纠纷,赔偿金额在1万元(含1万元)以下的,由当事医疗机构与患方协商处理。发生赔偿金额1万元以上的医疗纠纷,医疗机构向市医疗纠纷理赔快速通道申请受理。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市医疗纠纷理赔快速通道根据医疗纠纷双方当事人的申请,受理调解纠纷,进行登记。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告知当事人按照法律法规提请或引导当事人进入其他途径处理。市医调委负责对案件的受理、调查取证、填写整理卷宗。对已形成卷宗的案件报省理赔处理中心进行医学评定定责、定损并根据省理赔处理中心出具《医疗纠纷专家评定书》和《医疗纠纷专家合议书》。市医调委下发《医疗纠纷赔款通知书》,由市理赔快速通道交由承保的保险公司和发生医疗纠纷的医疗机构,7个工作日内赔付到位,确保快理、快审、快赔。对赔付结论有异议的,市医调委进行重新审验,审验出新证据的卷宗上报省理赔处理中心形成新的赔付结论。对重新审验没有新证据的,双方又未达成协议的,市医调委指导当事人直接到卫生行政部门或进入司法程序。建立技术支撑和分析研判机制。针对医疗纠纷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特点,我市聘请了100多名医学、药学等专业的专家组成专家咨询库,通过调前专家会诊,答疑解惑,帮助医疗调委会做到依法规范调解。同时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二级以上的医院设立“投诉管理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与辖区医调委建立工作联系机制。开展定期通报工作情况,分析研判当前医疗纠纷面临的形势,制定相应的工作措施。市医调委还指导医疗机构坚持“以病人为中心”,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注重人文关怀,,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完善医患双方沟通渠道,在医疗服务中避免和减少医患矛盾,与相关部门定期召开会议,研判调解工作。建立联动机制。市医调委建立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各部门在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大调解”中心的协调下,各司其职,相互协作。同时充分整合司法行政职能,在医调委设立了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窗口,及时为调解中或调解终止的医患双方依法维权提供快捷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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