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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唐山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报道_社会新闻_唐山环渤海新

2015-05-09 18:44 | 来源: | 浏览 :

解开医患“千千结”——来自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报道

  环渤海新闻网专稿 (本报记者 李今朝)作为具有很强专业性的医疗行业,古往今来,历代医家一直强调“医乃仁术”,,医生肩负着尊重生命、关爱生命、救死扶伤的崇高使命,然而近年来,医患关系频现裂痕,诚信危机弥漫在医患这一对敏感的关系之间。如何破解这一困扰已久的难题,如何在医患纠纷出现之时,有一个切实有效的医疗纠纷处置机制,让纠纷止于公道,让公正之光点亮在医患之间?唐山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医调委)应运而生,作为第三方调解机制,其在短短的时间里显现出了不凡的能量和效应。

  成立一年有余的市医调委,已经受理纠纷案件400余起,下边的案例就足已验证了这种能量和效应——

  眼科手术致眼盲医患纠纷巧调解

  患者李某2014年6月入市某二级医院治疗眼疾,医院门诊初步诊断后以“右眼晶体不全脱位”收入院。入院后,医院行右眼白内障囊内摘除+前部玻璃体切除+人工晶体悬吊术,患者术后安返病房。大约十日后,医院检查发现患者视网膜脱落。患者家属得知情况后,情绪异常激动,提出术前B超、CT检查都提示患者视网膜未见异常,为什么术后出现网脱?家属认为网脱与医院的手术有直接的关系,要求医院赔偿住院期间的治疗费用、患者及家属精神损害费用、后续治疗费用等共计18万元。市医调委接案后,为做到公平、公正,特聘请宁夏医科大学、自治区人民医院两名眼科专家对纠纷案情进行评鉴。专家认为患者网脱与白内障手术没有直接关系,但院方在前期检查过程中有瑕疵,即两次彩超没有检查出患者视网膜已经脱落。根据专家评鉴结果,调解员先后两次组织双方见面进行调解,以专家鉴定为依据,反复宣传人民调解的第三方性质,公平公正对待案情,耐心解释视网膜脱落与手术没有因果关系,让医生承担责任是不公的,专家是从外省请的,与医院和手术大夫没有利益关系。最终,患者及家属逐渐找回理智,消除了误解。经过市医调委调解,患者与院方达成协议,院方同意赔偿患者3万元。

  一场激烈的医患纠纷就此平息。

  全省首创新模式成功伴随艰辛

  定位为行业性和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的市医调委,坚持政府推动,市场运作,专业调解,调赔结合的原则,建立“保、调、赔、防”四位一体的工作模式。它不隶属于任何行政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独立开展工作,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且不收取任何费用。自它揭牌那一天起,作为独立于医院、政府和患者之外的第三方机构,唐山医调委肩负着终止纠纷、点亮公道的神圣职责。下面的数字见证了医调委一年里的不懈努力:

  成立于2013年底的市医调委,截至2015年3月15日第一个保险年度内,受理纠纷案件402起,结案266起,进入调解程序的281起,调解成功率达95%,结案率66.2%;案均赔款47224.6元;赔付金额到位率100%;平均结案时限56天,赔付到位时限案均6天;调解协议履行率100%。已逐渐将医患纠纷调解引向社会第三方,成功实现“院内纠纷、院外处理”,为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作为河北省首家创新医患纠纷调节的工作模式,市医调委开办以来走过了一条艰辛、探索、成功之路。

  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建立人民调解工作格局

  运行以来,市医调委将医责险的商业特点与医疗纠纷调解的民间特点相结合,依据唐山地域文化特点,实现了“保调赔防”的有机统一。

  健全保障机制、合法合规运行。医调委坚持以医疗责任保险为载体,建立风险分担机制。按照统一保险方案、统一产品责任、统一工作步骤、统一保险价格、统一参加保险、统一调赔服务“六统一”的原则,在全市医疗机构建立统一的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实施市场运作,建立起了行之有效的医疗机构风险管理转移体系;建立快速调处机制,按照索赔金额5000元以下、5000元至20000元、超20000元以上的医疗纠纷,分别建立相应的简易调解程序、快赔程序和一般程序。依据案情,从不同角度和需求满足纠纷化解的需要,建立定期会商机制;建立人民调解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建立联动处置机制,加强人民调解与法律援助、诉前联调、司法确认、案件诉讼的紧密联系,实现合法合规运行,对未能实施成功调解的医疗纠纷主动引导进入医学鉴定或诉讼程序。

  全力落实统保,同步实现理赔。医调委按照“以大代小,分步实施,以多带少,共同推进”的思路,用诚信、扎实工作打开局面。他们节假日不休息,分头深入各县(市)区卫生局、医疗机构,与意向签约单位和非意向签约单位迅速广泛接触,召开医疗机构医患纠纷调解工作座谈会,征求医疗机构意见,取得卫生行政部门的支持,保证了按时签约。

  专业调解公平公正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

  众所周知,医疗纠纷不同于一般的民事纠纷,医学科学的专业性、复杂性及医疗对象的个体差异性,决定了医疗纠纷调解是一项专业性、复杂性很强的工作,又由于在专业知识、医疗技术、设备性能和医疗信息等掌握上,医院和患方存在着严重的不对等,患方一定程度上处在弱势地位,纠纷一旦发生,维权、申诉往往难上加难,而由医调委的介入提供了说理、诉苦、维权的平台,为患者弥补了弱势方面的不足。医调委采取公开招聘、专职定岗的形式,吸纳“懂法律、懂医学、懂调解、懂政策”的复合型人才,专职参与医患纠纷调解,组建了涵盖医学、法学包括29个学科326名专家和8位知名学科专家的专家库,并与甘肃、海南、宁夏等医调委专家库建立了专业合作关系,为调解工作提供强大的专业技术保障。在纠纷调解中无论什么案情,什么样的背景,什么样的分歧,都坚持走专业评鉴和程序化运作,确保人民调解的公信力和权威性。同时,他们经常召开重大案件调解分析会,集中全体法学、医学专家和调解员共同研究案情,如遇评鉴结果与院方出现不同意见,及时组织医院沟通会,在是非、原则上据理力争,不为情况所迫,坚定维护患者利益。其中最典型的是一新生儿死亡、产妇中毒感染转院北京的案例先后组织四次专家评鉴,做到公正公平、科学合理。一年来患者送医调委锦旗18面,并被省委综治委授予“河北省矛盾纠纷优秀调解室”,有力印证了三方调解的公众和医患的认同。

  现在,医患双方出现纠纷时已有越来越多的人想到通过医调委这条途径来解决问题,民众的信赖在不断坚实增厚。成功运行一年有余的医调委,承担了医疗纠纷中调解、赔偿、法律援助、风险管控职能,让“久医不愈”的医患纠纷找到了破解的新途径,维护了医患双方权益,加快了全市解决医疗纠纷法治化、规范化进程,曾经“千千结”的医患纠纷化作了和谐春风,已经渐渐吹进了万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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