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等级化管理民营医疗机构
2015-06-21 11:24 | 来源: | 浏览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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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等级化管理民营医疗机构
字体【】 【编辑日期:2015-6-18】 【来源:宣城市】
近日,市卫生计生委出台《宣城市民营医疗机构依法执业量化分级管理实施方案》,自2015年起在全市推行民营医疗机构依法执业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据悉,,我市在对各类民营医疗机构进行年度依法执业行为综合评价的基础上,根据评价分值划分A、B、C三个等级。其中,A级为优秀医疗机构,B级为合格医疗机构,C级为不合格医疗机构。
卫生监督机构将根据不同等级,实施不同监管模式。对A级医疗机构实施简化监督,对B级医疗机构实施常规监督,而对C级医疗机构则实施重点监督。市卫生计生委将对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报送的A级医疗机构复核审查,并向社会公布最终评定结果。
此外,市民营医疗机构依法执业量化管理等级将与医疗机构诊疗科目设置、医院等级评审工作相结合。唯有B级以上医院才可考虑增设诊疗科目、开展医院等级评审工作,并且在相同科目设置、许可及大型医疗设备配置方面,A级医疗机构拥有优先权,而C级医疗机构则无缘申请增设诊疗科目及等级评审,若是检查发现屡次违规执业的,将被依法吊销执业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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