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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和成都市医保监管将互认 加强医院药店骗保处罚

2015-10-13 12:01 | 来源: | 浏览 :

  成都全搜索新闻网(记者 李立)10月12日报道 今日,本网从四川省医保局和成都市医保局获悉,2016年1月1日起,不管是四川省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还是成都市医保定点机构,一旦发现违规行为,处理结果都会得到省、市两级监管部门认可。此举可增强对医保定点机构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和威慑力。

  据悉,从2016年1月1日起,四川省和成都市两级医保部门将实施监管联动,通过建立医保监管工作通报制度,定期召开监管工作研判会,开展联合检查和代查,实行省本级和成都市定点医药机构违规处理结果互认等联动机制,共同打击医疗保险违规和欺诈骗保行为。

  据了解,四川省和成都市两级医保部门在年度医疗保险专项检查、重大违规行为的调查中将实施联合检查制度,整合省、市、区(市)县三级监管力量组成联合检查组,统一调配,共同开展检查工作。在日常监管中,省市两级医保部门可对定点机构提供给对方参保人员的医疗服务行为进行检查,发现违规行为涉及对方参保人时,及时通知对方,并将检查结果移交对方处理。

  实现监管联动后,省本级和成都市医保监管部门发现定点机构的违规问题,按照各自的定点服务协议处理,每两个月一次相互通报。对定点机构做出的限期整改、暂停结算、中止协议、解除协议,暂停或取消医生医保服务资格及行政部门做出的取消定点资格等处理决定,省、市两级实行结果互认。

  省医保局医疗监管室张志宏主任告诉成都全搜索新闻网记者,“以前省、市两级监管分开,对方发现自己参保定点医疗机构违规行为后,两级部门都会根据自己的协议保护自己的定点参保单位,或者只根据自己的协议进行处罚。导致对医保违规和骗保行为的处罚力度和震慑力不够,互认后,,监管效率和处罚力度都会得到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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