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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西县卫生部门加强非公立医疗机构行业监管

2015-10-22 11:15 | 来源: | 浏览 :

人民网泸西10月21日电 泸西县为进一步加强公立医疗机构监管工作,大力推进社会办医,县卫生部门加强对44家非公立医疗机构的督导与检查,有力地促进了非公立医疗机构健康发展,医疗机构综合服务能力得到有效提升。

规范诊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县卫生局成立医疗质量督查工作组,由卫生局主要领导亲自任督查组组长,抽调医政、卫生监督、新农合、临床等科室专业人员参加,每季度对医疗机构病历质量、处方点评、护理质量、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等进行专项督查和考评,并将考评结果进行公布。

加强日常监管,,加大执法力度。县卫生监督所加强对非公立医疗机构的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明查与暗访、突击与巡查相结合,对医务人员执业资格、传染病防治、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行为、放射诊疗防护等进行不定期检查与抽查,并将检查与处罚情况予以公示;制作《泸西县卫生监督信息公示栏》,公布投诉热线电话;建立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制度,实行动态管理。

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水平。邀请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等专业人员对非公医疗机构进行指导,督促其在门诊、住院部大厅等位置公示诊疗项目、药品及价格,就诊流程简便快捷;开通就医绿色通道,优先为老年人提供服务;医务人员着装整洁规范,佩戴工作证,患者易于识别;服务态度热情和蔼,体现良好医德医风;规范护理操作流程,加强消毒物品储藏与使用等技术。

完善新农合制度,促进规范管理。县新农合管理中心积极探索付费制度改革,实行住院总额预付、按病种和临床路径付费等制度,形成非公立医疗机构自主管理、自主控制;审核人员实行轮换审核,不定期抽调乡镇合管办和医院分管领导进行交叉督查;实行月审核和督查制,每月底召开医疗机构审核反馈会议,当月问题当月分析解决。

截止10月,卫生部门共出动检查人员180人次,组织医疗质量督查3次,督查和巡查非公立医疗机构169户次;妥善处理群众投诉3起,查处各类违法案件17起;张贴《泸西县医疗机构卫生监督信息公示栏》40户;抽样审核新农合门诊处方、病历62.98万份,扣转过度检查、过度治疗及乱收费139.38万元,公示新农合减免补偿资金9期。(蒋惠云 褚红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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