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打造“医美之都” 成都加强医疗美容行业监管
2019-03-21 11:56 | 来源: | 浏览 :次
本报讯 为加强医疗美容行业监管,推动行业自律,实现产业高质量发展,3月8日,四川省成都市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成都医疗美容行业监管服务工作的意见》,加快构建行政监管、行业自律、政务服务、社会共治相结合的高水平医疗美容行业监管服务体系。
自去年提出全力打造“医美之都”以来,成都市积极制定落实各项政策措施,该市医疗美容产业迅速发展,影响力显著提升,高端医疗美容机构、人才等加速聚集。
根据《意见》,单位或个人申请设立医疗美容机构,或医疗机构申请开设医疗美容科室,必须按医疗机构审批程序办理或变更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取得相应诊疗科目核定后方可开展执业活动。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服务的医师和护士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执业注册手续,依据执业范围实施诊疗,并严格遵守医疗美容技术操作规程。
《意见》要求医疗美容机构增强依法执业意识,加强人员培训,提高技术水平,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诊疗常规和技术操作规范提供医疗美容服务,确保医疗美容质量安全。医疗美容所涉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质量管理规范,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假冒伪劣产品。
《意见》强调,加强医疗美容违法行为查处,设立医疗美容违法违规行为举报热线,加强线索收集,落实网格化、属地化监管,严肃查处未取得相应资质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行为;严肃查处利用宾馆酒店、会所、居民住宅等场所违法开展医疗美容行为;严肃查处医师到非医疗机构开展医疗美容服务行为;严肃查处医疗美容机构及医师超范围执业行为;严厉打击非法行医等违法犯罪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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