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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第一看守所监管人员医疗器材和药品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2014-06-30 15:37 | 来源: | 浏览 :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珠海市第一看守所的委托,拟就珠海市第一看守所监管人员医疗器材和药品采购项目组织单一来源采购,现对该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14年6月27日起至 2014年7月3日止,共计5个工作日。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及需求

1、采购项目预算:人民币肆拾万元整 (¥400,000.00);

2、采购项目概况及用途:

珠海市第一看守所医务室负责全所2000余名在押人员的医疗工作,平均每日就诊人数200人次以上.需要挑选一家有资质的医药经营公司采购药品,以确保医疗用药及在押人员的健康权得到保障。

3、主要技术参数或服务要求:

(1)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药品经营企业的;

( 2)与三甲单位有合作一年以上的;

( 3)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及诊断试剂经营资质的;

( 4)需急救药品时能在半小时内送达的;

( 5)配送覆盖珠海市二甲及以上单位 95%以上的;

(6)用药范围:特殊急救类、试剂类、消炎类、外用类、机械类等药品。

4、供应商资格要求:

(1) 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已购买本项目采购文件的企业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法人资格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参加投标的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3) 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 药品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 药品 GMP或 GSP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6) 供应商须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及诊断试剂经营资质,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邀请供应商名称:珠海市医药有限公司

三、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理由:

1、市场供应情况(是否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

结合本单位的临床实际用药情况,需要用到戒毒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及诊断试剂。珠海市医药有限公司是目前本市唯一具有此资质的医药公司,且药品品种齐全。为了确保临床用药及应急用药的及时有效供应,,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

2、拟邀请的供应商与项目的匹配情况:拟邀请的供应商与项目的采购需求匹配。

3、专家论证意见(300万元以上):无。

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至期满后2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意见(包括: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符合本项目采购要求的说明或本项目采购需求技术指标的不合理性等内容)反馈至采购单位及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单位联系人:张先生,电话:0756-8642909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梅华西路2300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明杰,电话:0756-2173702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8号9楼D座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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