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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有望根治

2015-07-31 11:29 | 来源: | 浏览 :

梁万年表示,正如7月22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的那样,将社会障的一部分资金用来购买商业险,放大倍数优势,这是我们在医改上探索出的一条富有特色、卓有成效的新路径。商业保险部门还会对大病保险的运作进行核查监督,防止“漫天开药”“漫天检查”现象的发生,这是比较科学的一项创新制度。

通常,,“大病”有不同的界定标准。从伦理学的角度界定就是容易危及生命、导致死亡的疾病;从经济学角度界定就是费用太高的疾病;从医学角度界定就是基层看不了,必须到大医院去,找专家,要做手术等。不同的角度界定不一样。那么,大病保险里哪些病可以报销呢?

梁万年说,推行大病保险是按照费用来界定的。原卫生部新农合重大医疗保障是从病种起步的,包括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等22种疾病。但是这次明确要求以发生高额医疗费用作为界定标准。可能一个普通的慢性病,一次性费用不太高,但一年累计的费用就很高了,我们就认为它达到大病标准了。同时也明确要求,将推动新农合重大疾病保障向大病保险平稳过渡。(本报记者 金振娅 袁于飞)

责任编辑:张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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