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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药品政府定价廉价停产药有望重回市场

2015-05-09 18:49 | 来源: | 浏览 :

实施了十余年的药品最高零售限价管理将成历史。日前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发布《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意见》,决定从6月1日起取消绝大部分药品的政府定价,药品实际交易价格主要由市场竞争形成。理顺药品价格,能否打破“以药养医”局面,减轻患者费用负担?

药价保持基本稳定廉价停产药有望重回市场

“同一个化学成分的药品,就有100家药厂在生产。放开药品最高限价,对于这些的同质化药品来说,由于市场竞争机制的作用,不但不会轻易涨价,还可能主动降价。”香港艾力彼医院管理研究中心主任庄一强说。

他同时也指出,对于原来因价格偏低,利润微薄而停止生产的药品,如破伤风针,其价格可能会上涨,但这并不是坏事。因为厂家获得积极性后,一些本已退市的“孤儿药”将重回市场。

就整体情况来看,有多位专家认为,在目前公立医院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机制仍然存在的情况下,药品价格不会有实质性的改变。

目前公立医院使用的药品,由当地省级药品集中采购管理部门统一竞价采购,最终形成的招标价格即医院采购药品的最高限价。医院只能在此基础上加价15%进行销售,且不能超过发改委规定的药品最高零售价格,因此招标价格就成为影响药价的决定性因素。

在发布《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意见》当日,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就此作出解释,由于有招标采购机制的约束,医院销售的药品价格会保持基本稳定。

发挥医保控费作用 “药价虚高”问题有望缓解

此次的政策对药价的影响不大,能否破除以药养医?

“‘发挥医保控费作用’是此项改革一个重要意义。”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医疗管理与政策研究中心主任蔡江南表示,“支付制度的改革,即医保在价格制定中起到的调节作用,将成为消除以药养医弊端的突破口。”

目前业界普遍认为,导致以药养医的直接原因是价格管制带来的医药价格扭曲。由于医疗服务价格偏低,医院仅靠医疗服务收费不足以维持运营,不得不通过卖药的高额收益来进行弥补。

“医保既用于支付药品,也支付医疗服务,今后医保部门如果参与到药品定价中,便于把二者价格结构做合理调整,从而促使医疗服务技术价格得以提升,同时将医院医药收入比重降下来,达到一个此消彼长的效果。”蔡江南说。

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副所长朱恒鹏直言:“医院的药品收益除了这公开的15%药品加成之外,还有30%左右以隐性返利和回扣形式存在。真正废除以药养医,还要消除那30%的暗箱利益。”

庄一强认为,,药价放开后,同质化药品在市场竞争中会有价格走低趋势,企业利润减少,药品回扣空间缩小,药价虚高问题有望缓解。开药时,医生也不再根据谁给的回扣多就选择谁,而是根据患者的实际需求开药。

破除以药养医尚需人事制度等综合改革

朱恒鹏认为,政府取消大部分药品定价,是让药品走向市场定价的第一步,具有积极意义。

他同时补充,若要彻底破除以药养医弊端,让药品走向正常的市场定价,还需触动医疗体制这个核心问题。

“以药养医的根源,在于公立医院的垄断地位和医生的单位人身份。”朱恒鹏分析,“在医疗服务供给以公立机构为主体,且医生是国有事业编制的情况下,不可能规范透明地拉开医生和其他类型国有单位职工,如公务员和教师的收入差距,也就无法使医疗服务价格体现医术水平差异,更不可能放开医疗服务价格,由市场自己根据医生水平定价。这时候,市场就会以隐性的方式,比如红包、回扣、黄牛倒号,给医生服务支付市场化价格。”

蔡江南持相似观点。他认为,如果医生被束缚在体制内不能自由流动,也就无法获得能真正体现其自身价值的,由市场决定出来的医疗服务价格。在此情况下,靠过度检查,开具大处方来增加报酬的行为很难杜绝。

庄一强指出,药品到达老百姓手中,其价格会经过三个行政“杠杆”的调节,一是由发改委制定的药品最高零售限价,二是省级药品集中采购管理部门的统一招标价格,三是医保报销价格。“现在是打开了第一道防线。”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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