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救助新政策将惠及“三无”人员和五保集中供养对象
2014-10-11 09:41 | 来源: | 浏览 :次
本报讯(秦婧记者郑越)记者近日从市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局获悉,自11月1日起,长期居住在我市市区公办敬老院(福利院)的城市“三无”人员和公办农村敬老院中的五保集中供养对象可以享受日常口服药品和非住院针剂医疗救助。我市将有1000余名城市“三无”人员和五保集中供养对象享受此项惠民政策。
据悉,为有效缓解市区集中供养的城市“三无”人员和五保集中供养对象日常口服药品和非住院针剂费用支出困难,市民政局联合市财政局出台《齐齐哈尔市区特困人员日常口服药品和非住院针剂医疗救助工作方案》,,“三无”人员和五保集中供养对象每人每年可使用日常口服用药和非住院针剂最高医疗救助限额不低于200元。
此项医疗救助工作具体由市民政局和市财政局共同完成,各区民政局可通过本区域中心敬老院或乡镇敬老院卫生所开展此项医疗救助工作;无卫生所的福利院(敬老院)可以挂靠本区域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开展此项医疗救助工作。各县(市)、梅里斯达斡尔族区可以参照执行,并可以根据本区域医疗救助资金筹集情况适当提高本区域特困人员日常口服用药和非住院针剂最高救助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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