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医疗卫生三名工程”政策措施出台
市政府日前出台了《深圳市“医疗卫生三名工程”政策措施》(以下称《措施》)。这项以引进和培育名医(名科)、名医院、名诊所为重点的“医疗卫生三名工程”,旨在全面提升深圳经济特区医疗卫生质量,打造国际医疗中心。《措施》除了延续深圳在引入人才方面的“豪气”外,还以更加开放的态度在举办医院、推出名诊所方面有大胆突破。
【深圳商报讯】(记者 彭琰)记者昨天从最新一期《市政府公报》获悉,市政府日前出台了《深圳市“医疗卫生三名工程”政策措施》(以下称《措施》)。这项以引进和培育名医(名科)、名医院、名诊所为重点的“医疗卫生三名工程”,旨在全面提升深圳经济特区医疗卫生质量,打造国际医疗中心。《措施》除了延续深圳在引入人才方面的“豪气”外,还以更加开放的态度在举办医院、推出名诊所方面有大胆突破。
《措施》提出将引进一批在国际、国内有影响力的高层次医学团队,分别对团队及其成员、输出单位给予相应奖励或扶持。如,根据每个团队的工作需要,分别给予总额最高1500万元、1000万元、800万元的资助。对团队成员的奖励或扶持方面,将在安居、补贴方面有优厚待遇。
《措施》提出,积极吸引国内外著名高等医学院校、品牌医院等优质医疗资源和社会资本,来深独立或合作举办医院,引进一流的医院管理体系、医学人才和医疗技术,打造一批在国内外享有较高声誉的医院。《措施》提出可以合作举办公立医院。其中,政府承担合作医院的基本建设、初期医疗设备购置、初期信息化建设资金,并按照保障医院正常运营的基本配置标准,安排一次性开办经费。对医院运行管理,合作方享有合作医院内部运营管理的主导权,包括提名院长和主要副院长,在岗位设置、人员聘用、工资薪酬分配以及内部资源调配等方面享有充分自主权;支持合作方借鉴国际先进医院管理经验,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运行高效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支持合作方组建区域性医疗联合体或专科医疗联盟,发展整合医学,优化医疗服务流程,推行团队式服务,探索符合国内实际、与国际接轨的医疗服务模式。
在社会资本举办三级医院方面,《措施》提出全面开放医疗市场,积极引进有实力的企业、医疗机构、慈善组织、基金会、商业保险机构等来深举办高层次、高水平的三级综合或专科医院。
在集聚名诊所(门诊部)方面,《措施》提出,支持名医在深圳开设独立门诊部或诊所。鼓励社会资本建设名医诊疗中心,,支持社会资本提供医学检验检测、影像、药房等配套服务。政府在业务用房、医保定点、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医师多点执业、名医引进和医疗服务价格等方面给予相应扶持。
《措施》提出,取消医疗机构选址的距离限制。放宽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名医诊疗中心可优先使用配额。鼓励医师多点执业。支持公立医疗机构与名诊所(门诊部)签订医师多点执业合作协议,支持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医学重点学科的专家到名诊所(门诊部)多点执业。鼓励和支持港澳台医师和外国医师到名诊所(门诊部)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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