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奋进的南通】大病保险,减轻百姓看病负担,南通网
“有了政府的帮助,我们看病、住院负担减轻不少。”去年2月,家住启东的龚卫如因中风住院治疗5个多月,前后花去了近百万元医疗费,其中符合新农合大病保险政策的部分为55万元。她的家人告诉记者,包括新农合和大病保险都为其报销到“上限”,目前33万元报销款已返还患者医疗账户。
“普通医保,是底线民生,具有普惠性质,大病医保,则是减轻家庭负担的重头戏。”市卫生局基妇处处长王新生介绍,一般家庭“因病致贫”的往往是大病、重疾,一场花费数十万、百万元的疾病,可能迅速拖垮一个家庭的经济基础。家住通州区川姜镇的虞忠去年6月因脑溢血住院治疗了近7个月,元旦前刚刚出院。虞忠的儿媳妇张萍说:“公婆都是普通农民,我和丈夫也是工薪阶层。公公这次住院共花去了64万元,花光了家里的所有积蓄。幸亏公公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农合、新农合大病保险和补充保险三项共报销了33万元,其中近30万元已到账,大大减轻了家庭负担。”
从去年3月1日起,农村居民大病保险在我市全面实施,凡参加当年度新农合的人员均作为大病保险的被保险人,可按政策规定享受新农合、医疗救助补偿待遇,单次或当年度累计个人负担的住院费用超过15000元的部分,可由大病保险按比例支付。
新农合大病保险按照参合地区新农合筹资标准的5%(人均20至30元)筹集基金,由新农合统筹基金列支,海安县、通州区、如东县、南通滨海园区由商业保险公司承办新农合大病保险,其余地区由新农合经办机构承办。目前,我市已建立新农合大病保险信息系统,并与新农合信息系统、HIS联网,全面实现定点医疗机构新农合、医疗救助和大病保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据统计,全市共有471.66万人参加了大病保险,共筹集基金18538.59万元。截至去年11月底,相继完成大病保险理赔24874人,累计补偿8830.39万元。
记者了解到,为切实减轻参合农民大病医疗费用负担,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近年来,我市不断提高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今年人均筹资标准突破500元大关,达538.66元,其中,,各级财政补助360至480元,个人只需缴纳100至130元。记者袁晓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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