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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婴保健法实施20周年人物专访——陕西省宝鸡市妇幼保健院院长武雅俐

2015-12-06 21:21 | 来源: | 浏览 :

  我1985年到宝鸡市妇幼保健院工作,30年来从一名普通的妇产科医生成长为基层妇幼保健院的负责人,亲身经历了妇幼健康事业的发展历程。我1975年高中毕业后到农村插队,那时候农村妇女普遍在家里生娃娃,由接生婆接生,孕产妇和婴儿死亡时有发生,有时甚至是母子双亡。在几代妇幼人的不懈努力下,,住院分娩率不断提高,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不断下降。特别是深化医改以来,国家实施了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现在99%以上的农村孕产妇都实现了住院分娩,母婴安全得到了有效保障。前一段时间,陕西省启动了基本生育服务试点项目,为孕产妇从孕前至产后的整个生育过程提供免费基本医疗保健服务,受到群众的欢迎。同时,我们狠抓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救治,设立了产科急救中心和新生儿疾病诊疗中心,建立了全市产科抢救小组,实现了对孕产妇、新生儿急危重症的快速反应、有效救治。全市孕产妇死亡率由1994年的62.1/10万下降到2014年的17.69/10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由37.69‰下降到7.08‰,分别下降了71.5%和81.2%,挽救了数以千计妇女儿童的生命。

  妇幼保健院是妇幼健康服务体系的核心,既为妇女儿童提供孕产保健、儿童保健、妇女保健等预防保健服务,又承担着与妇女儿童健康密切相关的基本医疗服务,努力使广大妇女儿童既能看好病,又要不生病、少生病,真正实现从“以疾病为中心”到“以健康为中心”的转变。在服务过程中,要坚持“以妇女儿童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优化服务流程,改善服务设施,为妇女儿童提供安全、连续、便捷、温馨的优质服务。

  做好妇幼健康服务工作,我建议要加强两方面工作:一是加强服务体系建设。从全国看,有不少妇幼保健机构基础设施陈旧,有的房屋甚至是六七十年代修建的,基本医疗设备严重匮乏,严重影响了业务的开展,远远无法适应妇女儿童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希望国家在“十三五”期间能够继续加大投入,支持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提升妇幼保健机构服务能力,为妇女儿童健康保驾护航。二是做好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围绕出生缺陷三级防治措施,国家组织实施了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新生儿疾病筛查等一系列重大项目。但是,项目的覆盖面普遍比较有限,项目内容有待完善,出生缺陷患儿的后续治疗花费较大。希望下一步能够不断扩大项目的覆盖面,逐步实现城乡全覆盖,增加项目涵盖内容,使更多妇女儿童更好地受益;同时,提高对出生缺陷患儿治疗的医疗保障水平,减轻患儿家庭的经济负担。

(责任编辑:HN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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