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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沧率先启动民营机构销售基本药物(2014-07-23 00:00:00)

2014-07-23 14:29 | 来源: | 浏览 :

  本报讯(记者 杨志坚 通讯员 唐雯)近日,家住百通花园小区的朱阿姨发现,到就近的浮山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看病买药更便宜了,一问医生才知道,原来这家民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也卖基本药物,朱阿姨开心了,以后就不用专门跑到两公里外的公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拿药了。记者从李沧区获悉,为减轻居民医药费用负担,让居民能够就近购买到国家基本药物,李沧区在市内三区率先启动非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试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7月1日4家试点机构已经正式开售基本药物,,预计药价将下降四成,可惠及周边8.8万居民。据悉,李沧区销售基本药物的各类医疗机构已达9家,基本实现区域全覆盖。

  4家试点机构开售基本药物

  据介绍,国家基本药物实行公开招标采购、统一配送、零差率销售,使用基本药物具有节省费用、安全有效、方便可及等好处。“但就目前而言,全市公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数量还是不足,覆盖的范围还是不够,有的小区居民还无法就近购买到基本药物。”浮山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王建忠介绍说,因为采购药品渠道不同,虽然该中心以前也有基本药物销售,但因为进货价要高一些,所以卖到居民手里的价格也会高,政府这种购买服务的方式,不仅更大发挥了民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作用,更多的是让老百姓方便购买到便宜药。“虽然牺牲了一部分利益,但作为民营机构我们也愿意参与,毕竟作为民营机构不仅盈利,更要做好服务,像建设居民健康档案、接种疫苗、妇幼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我们都在做,而且还要做好。”他说道。

  为切实减轻居民医药费用负担,让居民能够就近购买到国家基本药物,李沧区决定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自7月起在市内三区率先正式试点启动,4家非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机构销售基本药物。

  药品种类至少要达到260种

  据李沧区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办公室主任邵先赞介绍,此次选定的4家试点民营卫生机构分别为九水路街道佳家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虎山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浮山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振华路街道四流中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这4家都是此前公共卫生服务完成得比较好,而且服务能力比较强,覆盖居民比较多的卫生服务中心,也是希望能够惠及到更多的居民。”对于试点的4家机构,邵先赞说,他们也有严格的考核,按照规定试点机构通过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集中采购,药品种数占山东省基本药物品种总数的50%以上,销售额占该机构全部药品总销售额的30%以上,“药品的种类将来至少要达到260种,满足居民常见病、多发病的用药需求。而规定销售额比例也是为了促进民营机构医生给居民开基本药物。”

  销售基药总额占比高有奖励

  “如果试点机构销售基药的总额所占比高的话,我们还有"奖励"。”邵先赞说,按照年度民营机构销售基本药物金额所占该机构全部药品总销售额的比例,政府“补贴”的比例也会有所不同,高于30%的可根据实际所占比补贴30%~40%,而低于30%的只补贴25%。4家试点机构销售基本药物后,预期药品价格同比下降40%左右,将有效满足周边8.8万余名居民的基本需求,降低群众买药与用药负担。

(责任编辑:HN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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