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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封市多举措确保新农合基金运行安全

2014-08-01 12:23 | 来源: | 浏览 :

登封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紧紧围绕“用好”、“管好”、“规范”、“监督”8字方针,总体运行平稳,管理逐步规范,有效缓解了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取得了“一高两低”的好成效。2014年,面对参合农民医疗需求的不断增长和基金运行压力的持续加大,登封市采取以下几个措施,确保参合农民受益程度不降低。登封播报孙淑霞

加强管理和考核

“用好”、“管好”

在和定点医疗机构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加强管理和考核,强调“管好”基金。制定了《登封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统筹基金管理和考核方案》,明确了各定点医疗机构次均住院费用、住院控制人数、自费医疗费用比例、实际补偿比等各项服务考核指标,,严格进行考核。

同时算好收支账,强力推行支付方式改革,强调“用好”基金。实施以总额预付制框架下的按病种付费等综合支付方式改革模式,制定《登封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2014年度基金总额控制及分配办法》,明确各定点医疗机构基金总额控制目标,确保基金发挥实效和运行安全

变粗放管理为精细管理“规范”、“监督”

与此同时,变粗放管理为精细管理,提高经办管理水平,强调“规范”使用基金。在工作实践中,对各项管理制度进行不断完善,对基金运行过程中的操作程序也进行了规范。印发《登封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文件及制度汇编》,明确各项政策和完善各项制度,增强基金使用的规范性。

同时还协助做好各项专项检查,自觉接受5个“监督”:

首先是审计监督。

其次是纪检监督,在接受全省纪检系统专项检查后,对照“监察建议书”进行认真落实整改,切实强化乡级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规范服务和药品价格管理,遏制过度医疗行为和药品乱加价行为。

再次是检察监督。在接受2013年检察系统组织的全省新农合专项检查后,对“检察建议”中提到的医疗机构“过度医疗”等问题进行认真整改。邀请检察院领导就医疗领域预防犯罪问题进行专题讲座,印发《登封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关于加强“五保”等民政救助群体参合人员住院管理的通知》,重点对民政救助群体存在的过度医疗进行关注和纠偏。同时,对相关医疗机构因“过度医疗”所涉及的违规资金82364.2元予以扣拨。

最后是社会监督。结合党务政务公开,对新农合报销流程、报销比例、报销人员信息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由聘请的社会监督员对新农合服务情况进行监督。

同时强化内部监督。通过内部监督,切实加强对新农合各级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规范服务行为,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

正是采取了这些行之有效的措施,2013年,登封市住院实际补偿比达50.92%,受益程度均居于郑州市16个县(市、区)最高。外转率为7.37%,是郑州市外转率最低的县(市、区),在全省外转率较低的县(市)中位居第二。次均费用为4403元,其中市、乡两级次均住院费用分别为3768元、1337元,是郑州市次均住院费用控制最低的县(市、区)。“一高两低”,让参合农民得到了更大的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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