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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02 11:59 | 来源: | 浏览 :

  很多患者及其家属在与医院发生医疗纠纷的时候,不知道该怎么正确处理,就叫了七大姑、八大姨的到医院闹,这一闹,事情不但没解决,关系还恶化了。那么假如医患之间产生了纠纷,又该由哪个部门协调解决呢?没错,就是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几年前,李红(化名)在台州一家医院做孕检,检查结果显示妈妈跟宝宝都很健康。可谁也没想到,就是这个各项指标都正常的孩子,生下来后,却成了个脑瘫儿。

  当得知孩子是个脑瘫儿的时候,李红几乎崩溃,他们一家都觉得难以接受这个事实。他们认为,孩子之所以是个脑瘫,医院有很大的责任。但院方认为,每次检查结果都是正常的,院方没有责任。

  后来,双方将案件交到台州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台州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丁日生:“这个案子我们接到以后,我们就认为,目前不可能进行调解。因为责任都没有分清楚,怎么可以进行调解。”

  但是调解员们并没有直接放弃这个案子,他们开始翻阅各种资料,仔细研究案子。

  台州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丁日生:“我们坐下来认真的研究分析,翻阅了有关资料,请教了有关专家。我们认为,医院的医疗行为在这个案例的过程中,确实存在着失误,还有不当之处。”

  在征得医患双方的同意后,由台州市医调委出面,向上海一家鉴定中心提出医疗事故鉴定的请求。

  台州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丁日生:“最后鉴定结果,医院确实存在着过错。而且医院的医疗行为,占到45%到55%,这是一个什么概念呢。这个脑瘫儿的形成,医院负有一半的责任。”

  明确了医患双方各自的责任,接下来就是调解了。这时,调解员们扮演起了老娘舅的角色,最终将这个纠纷化解。

  台州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丁日生:“院方也承认过失,但是问题出在哪里呢?小孩还只有两岁,还在治疗过程中,,还不定型。到底恢复的怎么样,现在还很难说。但是院方答应,他们会给与赔偿。”

文章来源:600全民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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