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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医改新动向:利用医保政策 推基层首诊

2014-06-16 16:07 | 来源: | 浏览 :

  未来,在基层就医医保报销比例更高!6月3日,经广州市委常委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基层医疗卫生工作的意见》 “1+3”政策文件(以下简称“1+3”文件)正式发布。未来,广州大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的医保报销比例差距将拉大,以医保政策“杠杆”推进“基层首诊” 制。

  “1+3”政策文件由1个主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基层医疗卫生工作意见》和3个配套文件组成,配套文件分别是《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和管理的工作方案》、《关于建立区域医疗联合体及开展基层首诊与双向转诊的工作方案》和《关于加强推进全科医生制度的工作方案》,力求解决市民“看病难、看病贵”。

  广州将逐步推行“基层首诊”“双向诊断”制度,制定分级诊疗规范,以医保政策为引导,建立健全分级诊疗机制和双向转诊制度,推动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向基层下沉。

  所谓“基层首诊,双向诊断”即指,在基层医疗机构实施首诊后,如需去大医院进一步治疗的则转院,不需要的实现就地治疗。转院后,大医院对其进行治疗,并根据病情需要,在康复期转回到基层医疗机构。

  医保报销办法还在研究制订中

  广州市卫生局副局长胡丙杰称,我国目前没有分级诊疗的制度,市民习惯到大医院找大专家。这种习惯实际上就导致了大医院人满为患,但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可罗雀。

  “1+3”文件中明确提出,将充分发挥医疗保险支付的引导作用,采取进一步扩大参保人在基层医疗机构与其他医疗机构之间就诊的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差距等多种方式,最大程度地形成医保政策对“基层首诊”和“双向转诊”的引导效应。力争到2016年,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人次占全市总诊疗人次比不低于 53%。

  胡丙杰表示,具体的医保报销实施细则和实施办法还在研究制订中。

  今年试点组建14个医疗联合体

  此外,医联体也是“1+3”文件的重头戏。胡丙杰解释,医联体由所在区的三甲医院和区的二级医院,加上所在区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镇卫生院,一起组成纵向联合的医疗联合体。“利用它来带动基层卫生医疗机构能力、水平的提高,达到资源的共享。”

  具体推进方面,今年广州选择了越秀、荔湾、海珠、番禺、南沙、从化及萝岗区7个区进行医联体的试点。2015年,要求广州市每一个区至少都有一个医联体能够成立。“全市目前7个试点区可以组建14个医疗联合体,其中有24家三级医院、16家三甲医院、59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还有镇卫生院、村卫生院等参加。”

  每万名居民明年至少配2名全科医生

  “1+3”文件指出,要加大全科医生培养使用力度,到2015年,各区(县级市)实现城乡每万名居民有2名以上全科医生。到2016年,参加或已完成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的人员不低于15%。目前在番禺区和萝岗区开展了试点工作。

  养老机构或可纳入医保定点范围

  此外,“1+3”文件还明确,将探索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新模式。鼓励支持大医院发展康复医疗和老人病科,为养老服务提供技术上的支撑。对于养老机构,鼓励在养老机构内设立医疗机构。

  “如果是大的养老机构,可以在养老机构里设立养老院或者护理机构,如果小的养老机构可以设立医疗卫生诊室或者服务站等机构。”胡丙杰称,未来,养老机构符合医保定点条件的,要纳入医保定点,,方便老年人可以在里面看病并进行医保结算。

  [数字]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报告,居民健康问题有80%以上可以在基层解决。

  2013年在大医院的门诊,每次诊疗的费用是236元,但在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均门诊费用只有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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