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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改近期要做九件事 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获突破

2015-04-12 21:34 | 来源: | 浏览 :

医改近期要做九件事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突破

来源: 青海日报    发布时间: 2015-04-11 09:52    编辑: 陈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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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面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健全完善分级诊疗制度、加快医保支付方式……作为国家综合医改试点省份,当前,我省医改工作已经进入到深水区和攻坚期。为加快推进全省综合医改试点工作,4月9日,全省医改工作座谈会提出,近期我省医改工作将做九件事,力争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取得突破,为全国综合改革提供可资借鉴的成功经验。

  据了解,这九件事,一是全面深化公立医院改革。为确保今年5月份全面启动综合改革工作,我省将制定出台关于继续完善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政策措施,完成督查县级公立医院经费补偿机制落实情况;制定完成《青海省开展市州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指导意见》、《青海省省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方案》,研究提出关于调整市州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意见。二是健全完善分级诊疗制度。近期制定出台《青海省各级医疗机构疾病诊疗范围的意见》,,下半年在西宁市、海南藏族自治州、玉树藏族自治州开展试点工作;加快医联体建设,制定出台《医联体建设实施方案》;调整城乡居民在一级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标准;制定出台进一步完善医务力量向基层倾斜的政策措施和分级诊疗制度考核评估方法,建立分级诊疗执行情况通报机制。三是加快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近期完成对参保农村居民在一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符合医保政策支付范围内按50%的比例和80元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报付,取消农村居民个人(家庭)账户;研究制定完善高值医用耗材医保报销政策;制定出台《青海省三、二级医疗机构合理控费的实施方法》、《全省三、二级医疗机构控费通报制度》;进一步扩大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城乡居民医保服务试点范围,将果洛州纳入试点范围;制定出台进一步完善大病医疗保险相关政策和民政救助对象门诊特殊疾病医疗救助办法。四是巩固基层综合改革成果。督促各地区完成基层医疗机构新一轮人员竞聘和院长选拔工作。五是加强药物供应保障。研究提出健全完善药物采购供应办法,大幅减低中标药物价格,抑制药物价格虚高。六是增强医疗服务综合能力。制定出台《2015年全省县乡村医务人员培训方案》。七是强化医疗综合监管。建立省州级医疗机构督查通报制度,组建医德医风督查监督工作组,开展督查工作。八是加快推进医改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扩大民政“一站式”救助信息系统覆盖面。九是进一步补充县级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工作。(李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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