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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百姓共享医改“健康红利”

2015-10-22 10:32 | 来源: | 浏览 :

苏报讯(记者 张甜甜)今年1月,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决定在江苏等省开展综合医改试点,苏州、南京被确定为省级医改试点城市,苏州作为“试点中的试点”,医改工作已于5月正式启动。记者从昨天下午召开的市医改办新闻通气会上了解到,苏州将于近期推出关于公立医院改革的一系列政策文件。

5月14日,我市召开了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动员大会,医改工作正式拉开帷幕。我市医改工作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原则,突出问题导向,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主要围绕公立医院改革、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药品保障供应、发展民营医疗机构、构建分级诊疗制度、提升公共服务、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实施智慧医疗等八个方面展开工作,促进全市卫生事业健康协调发展。计划到2017年,完成国家和省明确的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任务;到2020年,全市基本建成现代医疗卫生体系,进一步提升医疗卫生资源优化配置程度、全民医疗保障制度运转效率、药品供应保障规范有序水平、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公平可及水平、医务人员积极性以及满足群众不同层次医疗卫生需求能力,实现人民群众得实惠、医务人员受鼓舞、卫生事业得发展的多赢局面。

我市深化医改试点工作首先将坚持公益底色,加快公立医院改革。坚持公益性方向,厘清政府与公立医院之间的关系,着力破除“以药补医”机制,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和运行活力,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其次,将坚持协同路径,加大“三医”联动推进力度。着力推动不同类型、不同群体、基本医保与医疗救助之间并轨衔接,逐步建立合理的医疗费用分担机制;发挥医保制度导向功能,推进契约式服务,让基层首诊、就近就医被越来越多的群众所接受。同时还将坚持均衡布局,做实做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积极支持社会办医,放宽准入门槛,鼓励各类资本投资医疗领域和健康产业。

根据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我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正按时序进度稳步推进。市委、市政府专门成立了深化医改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6月份开始集中办公,制定了2015年医改试点工作重点任务和时序进度安排,7月份举办了全市医改专题研修班。9月9日,,市医改领导小组举行专题会议,原则审议通过了《苏州市公立医院医药价格综合改革实施方案》、《2015年“比绩效优服务促医改”活动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临床合理用药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建立苏州市重点药品监控目录预警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苏州市“科教兴卫”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为顺利推进医改试点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我市医改工作今年的重点任务将落在推动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推动医药管理体制改革、推动医保管理体制改革、推动医疗管理体制改革等四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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