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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敦化市多路并进提高医保惠民指数

2015-03-17 18:08 | 来源: | 浏览 :

  近年来,敦化市坚持以打造“惠民医保”为主线,以提高参保群众满意度为工作目标,不断完善和创新发展社会医疗保险工作,全市已形成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补充医疗保险为辅助的医疗保障体系,初步实现了“住院有保障、门诊有补偿、看病花钱少、报销很方便”的四大目标,让全市群众享受到了医保改革的成果,连续三年在延边州各县市医疗、工伤、生育等主要业务工作考核中荣获总分第一名的佳绩,医保服务窗口被省人社厅评为“四星级服务窗口”。

  一、在扩大医保覆盖面上狠下工夫,全市参保人数创历史最好水平。

  为实现“人人有医保” 的目标,敦化市医保局组织开展医保政策宣传工作,有效提高市民对参保重要性的认识。一是组织政策宣讲队,深入机关、企业、社区、农村和建筑工地开展医保政策宣讲活动,现场进行政策讲解和接受群众政策咨询。二是在渤海广场及百货大楼的电子屏幕上不间断播出医疗保险相关政策,不断提高医保政策的知晓率。三是利用电视台、广播、网络等媒体以及举办百姓讲堂和走进直播间等形式,对医保政策进行答疑解惑。四是编辑出刊《敦化市医保局工作简报》,及时总结工作经验、交流工作心得、普及医保知识,让更多的居民了解医保政策。五是每年定期举办社会医疗保险宣传周、宣传月活动,仅2014年发放各类宣传单20多万份,对全市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截至2014年末,敦化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已经达到45.97万多人,比上年增加 6600 多人,其中城镇职工保险13.3 万人,城镇居民保险16.3万人,工伤保险参保8.7万人,生育保险参保7.6万人。目前,全市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已达到25.3万人。

  二、在创新便民服务上狠下功夫,让群众能就地就能办事、办成事。

  为使群众能够得到便捷服务,敦化市医保局不断创新服务方式和方法,让群众从中受益。一是为方便灵活就业医疗保险人员办理缴纳医疗保险缴费业务,与农村商业银行共同协作开发了医保与银行之间的数据交换平台,参保人员缴费时只需提供身份证号码,即可直接在辖区内的任一农村商业银行(原农村信用联社)缴费,受益人员近2万余人。二是从新生儿及准新生儿家长办理参保不便的角度,专门设计了新生儿及准新生儿便捷参保单,新生儿家长按真实信息填写基本资料,连同保费交至办理住院窗口即可完成参保,使新生儿自参保之日起便可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准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即可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三是在市医院和中医院派驻工作人员,为患者提供住院、普通门诊、门诊慢性病、门诊特殊疾病等基本医疗保险“一站式”服务。参保患者如需要到上级医院就诊,可在医院直接办理转院手续。同时为让患者就近得到门诊慢病、特病的审批,经州医保局同意,将敦化市二院确定为“门诊慢病审批医院”,增开相关业务,方便街区患者就近就医。四是在定点医院病房床头放置便民服务卡,群众在住院的同时就可知晓医保相关政策及医保报销流程。五是充分发挥医院挂号、结算窗口及政务大厅窗口服务功能,放置医保便民服务卡,群众在卡上可以知道各科室办公电话和主要业务内容,极大的方便了群众办理各项业务,有效避免了医患冲突。

  三、在“两定机构”监督管理上狠下功夫,保障群众住院购药的合法权益。

  从满足参保人群就医需求和有效平抑医疗收费价格出发,对城乡定点医疗机构34家、定点药店214家进行规范化管理。一是对市区定点大医院实行“住寨式”监管,通过定期不定期调阅微机、走访住院病人、核会对费用清单等方式,对存在的冒名住院、挂床住院、乱收费用等违规行为实行明查暗访,坚持防止各项不合理收费的发生。二是专门成立了定点药店管理科,不定期地对全市214家定点零售药店的刷卡购药、结算、服务质量等进行严格监管,对出现的可疑数据进行彻底排查,并在定点零售药店悬挂统一制度牌,提升购药规范流程,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三是与34家医疗机构和214家零售药店签订《医疗服务协议》,以制度规范医疗机构的服务行为,同时对定点医疗机构履行服务协议情况进行检查考核,2014年先后对102家定点单位履行服务协议情况进行了检查考核,对发生违规行为的定点单位进行了查处,有效地规范了定点药店的经营行为。

  四、在社保基金使用上狠下功夫,切实让群众受真益、得实惠

  以“惠民医保”主线,发挥社会保险基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作用,使更多的居民享受到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仅2014年,敦化市医疗保险基金总支出额达26094 万元,同比增加4106万元。社保报销受益总人数达到25344人次,创历史新高,其中职工医疗保险报销医疗费用达到 11782人次,实际报销各类医疗费 17976 万元,同比增加2089万元;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医疗费达到 6109 人次,实际报销医疗各类医疗费总支出 3897万元,同比增加1103万元,其中统筹基金支出2656万元,个人账户支出282万元,城居大病支出57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384万元,转移支出5万元,与两年同期相比,城居支出净增额分别为107万元、1103万元,环比增长率为4%、39%。同时,全市工伤保险报销医疗费达到 1327人次,,实际支出医疗报销费用 1795 万元,同比增加 419 万元;生育保险报销医疗费3100 人次,同比增加387 人次,实际支出医疗报销费用 489万元,同比增加 150万元;离休荣军报销医疗费的人次达到3026 人次,同比增加2866人次。与前两年同期相比,2014年敦化市城居支出净增额分别为107万元、1103万元,环比增长率为4%、39%。(吉林省敦化市就业服务局 董延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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