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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发展医疗卫生事业

2015-05-30 23:32 | 来源: | 浏览 :

 

我县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发展医疗卫生事业

发布日期:2015-05-29 00:00:00 信息来源:海盐县

 

    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的办医体制,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近日,《海盐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引导和促进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出台,这对拟进入医疗领域的社会资本而言,无疑是一个利好消息。
  据了解,目前海盐的医疗服务基本上是公立医院在唱“独角戏”,民办医疗规模小、力量弱,只有3家门诊部和1家个体诊所,而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普遍面临准入门槛高、经营压力大、发展空间小、技术人才缺乏、监管机制不健全、社会氛围不佳等困难和问题,因此目前还没有投资办医院的项目。
  “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有利于增加医疗卫生资源,扩大医疗服务供给,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的医疗服务需求,有利于加快建立运行规范、竞争有序的多元化办医格局,提高医疗服务效率和质量,完善医疗服务体系。”海盐县卫生计生局副局长郭健介绍。
  根据《意见》,海盐将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多元化办医新格局,强化和完善多种所有制并存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力争到“十三五”末,社会办医疗机构床位数达800张,占全县医疗机构总床位数的比例达到25%以上。
  为改善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执业环境,《意见》对引发社会关注、关系到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切身利益的税收和土地政策等问题,明确了相应的优惠政策。在《意见》中可以看到,非营利性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可同等享有公立医疗机构的各项税收待遇;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医疗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营利性医疗机构取得的收入直接用于改善医疗卫生条件的,自核准执业登记之日起,对其自用的房产、土地3年内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同时,《意见》还明确指出,海盐将为社会资本办医建立便捷的审批制度、放宽设备配置标准、完善投融资政策、落实医疗保险政策、建立投资奖励机制等,为社会资本办医的发展提供优越的发展环境。
  医疗服务直接关系到群众的健康安全,因此海盐在鼓励社会办医的同时,也将牢牢抓好监管工作。据介绍,凡是来海盐的社会办医疗机构需自主选择按照营利性或非营利性进行分类登记,并接受税收、卫生计生、市场监管、民政等部门的相应管理;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必须按照非营利性的经营目的和宗旨从事医疗服务活动,营利性医疗机构所得收益可用于投资者经济回报,但必须按照临床必需的基本原则为患者提供适当的服务,严禁诱导医疗和过度医疗。
  为提高非公立医疗机构的服务质量,海盐还将建立社会监督机制,将医疗质量和患者满意度纳入对非公立医疗机构日常监管范围。同时,将充分发挥医疗保险对医保定点机构的激励约束作用,降低服务成本。

    记者 吴佳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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