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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养融合的社会化养老发展思考(1)

2015-07-05 10:49 | 来源: | 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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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笔者随赴杭州下城区对公办私营的“石桥爱心养老服务中心”、医护养结合的民营“杭州慈养老年医院”和公办“杭州第三社会福利院”等三个养老服务机构进行实地考察,该区医养融合的社会化养老发展模式,对镜湖区乃至芜湖市其他城区养老事业颇多借鉴作用。

一、市场引领,多元驱动

下城区现有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9.6万多人,对应40家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机构养老床位达3920张,每百位老人拥有床位4张,形成了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政策体系完善的城乡一体的社会多元化养老服务格局。

镜湖区与下城区同属主城区,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7.04万人,全区已建成社区日间照料中心面积300-350平方米,,现有养老机构10家732张床位,每百位老人拥有0.96张床位,主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养老服务。笔者认为,镜湖区加快机构养老设施建设,发展社会多元化养老服务业时不我待。既要统筹规划建设养老公共服务设施,也要通过市场化、低门槛、宽政策等举措引进和鼓励知名企业、社会组织及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养老事业投资,兴办民营养老服务机构,促进形成家庭养老、机构养老、日间照料一体化的养老服务体系。

二、医护养融合,打造养老服务升级版

下城区的养老模式就是将医疗、护理、康复等服务项目与养老融合起来,完善养老机构的基本医疗、护理和康复的功能,使老年人群避免在养老院、家庭、医院之间奔波增加负担。我市养老服务业目前还停留在生活照料一般性的服务层面,镜湖区10家养老机构都不具备基本医疗护理功能,更谈不上康复服务功能,难以承接社会失能和半失能老人长期护理服务的需求。所以,针对老年人群经济、心理和生活脆弱以及失能、失智等问题,建立完善的集医疗、康复、养老保健和养老服务为一体的养老机构,实现与医疗机构相结合的新型养老服务模式,是镜湖区乃至全市社会化养老体系建设的重要任务和发展方向。一要支持医疗卫生资源进入养老机构;二要鼓励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通过托管的手段,兴办养老机构中的医疗机构,可按规定申请成立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三要加强医疗改革,促进“医护养”融合;四要创新社区医护养融合,建立社区老年人健康电子档案,推进养老机构远程医疗服务。同时,进一步整合现行社区照料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资源,促进合作,推进医养服务社区化。

三、互联网+,创新智慧养老

下城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面向70岁以上的独居、空巢老人以及8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发放移动终端2万多台,安装固定式终端7500余户,依托“援通”为养老呼叫服务系统和“66810”社区信息平台,实现应急救助一键调度和老年生活服务全天候响应。由“传统养老”向“智慧养老”转变。

镜湖区发展社会化养老服务业必须把创新智慧养老纳入整体规划中,要在提升现有“96365”服务平台功能的基础上,开发集“预约挂号、实时挂号、记录查询”等功能为一体的手机软件;完善居家养老呼叫系统和信息平台建设,运用大数据、智慧云、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技术,实施养老微信服务、数字化管理,构建具备信息发布、老年人个人需求受理反馈、养老服务设施查询、养老机构轮候申请、终身学习等多种功能的智慧养老服务平台,打造高效、便捷、安全的“虚拟养老院”,全力深化社会化居家养老服务。

四、政策支持,加大养老保障力度

从下城区社会化养老服务业发展成功的经验来看,健全政府主导机制,职责明确,政策支持是重要保证。

目前,镜湖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还不能较好地满足老年人就医的基本需求,基本医疗护理服务体系、保障体系亟待完善,养老服务供给与实际养老服务需求距离较大。因此,须建立政府主导机制,明确职责,加强政策支持,促进全区社会化养老服务业发展加码提速。

首先,优化养老政策环境。结合镜湖区实际制定符合老年人群特点及需求的养老服务业发展政策、法规和规章等,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充分调动社会化养老的内生动力和社会积极性,扩大机构养老覆盖率,深化居家养老基础性作用,全面提升全区养老服务水平。

其次,实施养老政策优惠。对社会化养老服务业发展给予金融支持和税费优惠。社会化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建设用地要在规划、许可方面给予优先考虑和安排,并免交耕地占用税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相关基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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