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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家庭遇难事救助体系帮排忧【4】

2014-07-21 11:30 | 来源: | 浏览 :

救助途径

个人负担住院费超3000元,可向市慈善总会申请报销

据了解,大亚湾区1~6月份的低保户为1097户,“三无”人员有29人,五保户有20户。“三无人员”的补助金额从去年起提高到每月1300元。据大亚湾区民政部门调查,低保户大多是因家庭成员生病造成生活困难。大亚湾区民政局社会救助负责人陈女士表示,被纳入低保的困难群众,如果遇到实际困难,还可以申请临时救助和医疗救助。

此外,今年1月1日施行的《州市慈善总会城乡困难居民大病医疗救助办法》中规定,本市户籍已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本市非集中供养的“三无”人员、经县(区)以上民政部门(社会事务部门)核定的低收入家庭成员、市人民政府确认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在保险政策规定项目外的住院医疗费用 (即个人自付医疗费用)一年内在3000元(含3000元)以上的,可向市慈善总会申请报销个人负担的住院费用。

以张贵英的情况为例,她选择住院治疗,除去医疗保险政策规定项目可报销外,个人负担部分在一年内达到3000元以上(含3000元),就可向市慈善总会申请报销个人负担的住院费用。

同时,从2013年7月1日起,所有参加我市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的参保人能享受“大病保险”(待遇从今年1月1日起累计算)。参保人员年度内产生符合医保政策规定的住院费用个人自付比例部分超出1万元以上的,由大病保险再报销95%。

市人大代表建议

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救助

州市人大代表、惠东县人民医院后勤保障部副主任张瑞银:

对于已经纳入低保但生活依然困难的家庭,应鼓励单位和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捐赠、设立帮扶项目、创办服务机构、提供志愿服务等方式参与社会救助。同时,鼓励街道办、居委会、社区工作站对困难人员进行系统的管理,明确重点帮扶对象。特别是对有未成年的困难家庭,孩子是一个家庭的希望,无论是政府还是单位以及个人等社会力量,应主动和学校沟通,设立专款专用教育资金帮扶,并对孩子的成长给予关注。另外,,明确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财政补贴、税收优惠、费用减免等政策;规定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可以将社会救助中的具体服务事项通过委托、承包、采购等方式,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此外,在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时,每年都应进行一次困难帮扶家庭的意见反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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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请特定门诊

参保人连续缴纳医保费满一年或以上,因患特定门诊病种目录范围内的疾病且符合规定的,可申请特定门诊。办理程序是:需在市内指定医院提出申请,并持指定医院开具的《惠州市基本医疗保险特定门诊申请审批表》,以及近一年的门诊病历和疾病确诊检查结果报告等资料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

什么是“一站式”结算服务

一站式”结算服务是指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对象持五保证、低保证等证件,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或住院,直接扣除各种医疗政策性补偿、补助、减免等,患者只需支付“医疗救助结算单”中由个人自付的费用即可,无需自己垫付费用再进行报销。(朱如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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