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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居民医保最高报销金额调整到25万元以上

2014-10-15 22:36 | 来源: | 浏览 :

河北新闻网讯(记者董永水 通讯员张欢)日前,廊坊市2015年度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已正式开始,与往年相比,今年居民医保政策有所调整,降低了缴费标准,提高了报销金额最高报销金额由原来的11万元提高到25万元以上

据悉,今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费征缴方式基本不变,在校学生(包括托幼园儿童)由所在学校或托幼机构统一组织办理参保;廊坊市居民及已办理居住证手续的外来流动就业人员及其子女在所属居委会办理参保手续。学生参保缴费时间为9-10月,普通居民参保缴费时间为9-11月。

缴费标准方面,处于就业劳动年龄段居民个人缴费标准由原来的330元降低到现在的280元,学生及18周岁以下非在校居民由原来的75元减少到50元,男60岁、女50岁以上居民由原来的310元减少到260元,低收入家庭60岁以上居民由原来的180元减少到130元。

为将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廊坊市医保中心积极与财政、民政、残联等部门沟通协调,低保、重度(1-2级)残疾人员由民政、残联等部门统一组织参保,所需医疗保险费全部由财政承担,个人不必再到医保部门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为推进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工作,未参保和中断缴费的居民今年不需补缴以前费用也可参保,,明年参加2016年居民医保开始继续执行补缴政策。

政策调整后,廊坊市医疗保险的运行模式也由原来的分级管理、县级统筹模式向统收统支、市级统筹模式转变,在全市范围内统一缴费标准、统一待遇水平、统一基金管理、统一经办流程、统一信息系统。以“五统一”为基础、“一卡通”为标志的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制度,将使参保人员看病就医结算更方便。

董永水、张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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