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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六院将全面实施新农合医疗分级诊疗管理

2014-08-17 17:30 | 来源: | 浏览 :

  为了有效推进新农医疗分级诊疗管理方案的顺利实施,8月7日,徐州六院召开全体中层干部会议,对2014年徐农卫11号《徐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分级诊疗管理实施方案》内容进行详细解读。

  分管领导李衍炼副院长在解读中,对县级医院分级诊疗管理具体实施方案进行重点解析。方案中明确了县级医院分级诊疗100个病种,确定限额收费、定额补偿标准以及管理方式、分级诊疗补偿方法等。方案指出:凡纳入县级管理的病种,在县级定点医院住院治疗,限额收费标准以内的住院费用按照60%补偿,无起付线,超过限额标准部分的住院费用由经治医院承担。到市级以上医院住院治疗,按非正常转诊30%补偿,由接诊医院全额承担补偿费用。未纳入分级诊疗管理的病人到镇,县、市级以上医院住院治疗的,纳入综合补偿,补偿标准、结算办法仍按照原方案执行。

  徐州六院是铜山区县级医疗单位,承载着100多万铜山百姓健康的使命。为了确保更好的执行该实施方案,规范医疗行为,解决百姓看病看病贵,徐州六院将对纳入分级诊疗的病种,在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的基础上,做到积极主动控费。切实加强抗生素、活血化瘀、神经营养等重点管理药物和医用耗材的使用。严格控制不合理用药,,遏制滥用药、滥检查、滥用高值耗材等不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为百姓提供质优价廉的医疗服务。(许孝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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